近日,笔者从南明区卫计局获悉,该局接到举报,对南明区益骨诊所展开调查。经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吊销该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了解,今年3月份,在南明益骨诊所执业的人员黎某,在给一名患者诊治时,发生了医疗事故。患者家属随即向云关乡派出所报警,南明区卫计部门接到警方电话后,立即对该诊所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南明益骨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负责人冯某并不是该诊所的实际负责人,该诊所是黎某及其兄弟在前负责人手中接过来,因二人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书,便聘用冯某注册到执业,后来又以冯某的名义将其原来的负责人变更过来。冯某将以自己名义办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借黎某使用,自己没有诊所的管理、经营权限,诊所由黎某负责。 对此,南明区卫计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定,予以该诊所处以罚款叁仟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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