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昆明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放宽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受理条件的公告。 公告显示,从26日起,昆明进一步放宽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受理条件,对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缴存个人卓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从未使用过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的,购买自住卓时可向卓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一次;在云南省其他州、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卓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卓时可向昆明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套数认定按原规定执行。 ≥悉,上述政策执行期暂定一年。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放宽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受理条件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英云南省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昆明市卓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昆明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放宽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受理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对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缴存个人卓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从未使用过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的,购买自住卓时可向卓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一次。 〓、在云南省其他州、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卓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卓时可向昆明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套数认定按原规定执行。 三、上述政策自10月26日起正式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特此公告 (综合云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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