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1:新华产权交易所229号福建省登岚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0591-83856869 犯罪嫌疑人2:新华产权交易所101号席位深圳前海新华德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广州德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0-83911501 犯罪嫌疑人3: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人:尹兴华 营业执照编号:230000100082446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新兴大街二号国际石油资讯大厦 电话:400 698 1999 报案事项: 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3月26日,新华产权交易所229号位福建登岚商贸有限公司, 业务员/Ka时代财富-小琳(QQ号:937941394)和101号深圳前海新华德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业务员傲雪红梅-高级投资顾问 (QQ号591524562)通过股票推荐群,在取得我完全信任后,采用欺骗手段隐瞒其平台非法经营、会员单位与客户对赌等事实,诱骗我开户,之后通过频 繁喊单催促重仓操作;收取高额手续费、过夜费等不平等交易规则;软件自带后门卡盘、滑点等手段共造成我资金损失11.2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3月26日,本人在被会员被福建登岚商贸有限公司业务人员/Ka时代财富-小琳(企业QQ:937941394),网聊中,其不断发送盈利交割单及盈利统计表等资料并夸大高收 益低风险等虚假信息诱导我开户。由于聊得时间比较长对其产生 信任,并浏览该公司网站上的宣传(如什么国家级重大项目,媒 体报道什么的),产生误导,以为所做的龙油指数合法正规,所以 最终开户。该业务员故意隐瞒夸大多项事实:1.夸大收益而提及风险,并不断发送 盈利交割单及盈利统计表诱骗我开户2.根本没有第三方银行托 管,3. 该公司是在自身搭建的虚拟交易平台上经营违法期货等事 实(不与外盘接轨,会员单位与客户对赌),让我入金签约,资金 第一时间就划转到了骗子公司的建设银行账号上原油账户 23001669851059977777,龙油银行账号23001669851059966666, 并骗取用我身份证截图和银行卡截图在异地违规跟这个银行卡关 联绑定开立户头,诱导欺骗我误以为这是正规合法安全的第三方 监管,因为所谓的入金和出金都需要自己的网银才能操作。骗子 吹嘘跟他做单准确率高,并且告诉我说有其他客户赚大钱,风险 可控等虚构事实,在骗取我信任之后,故意引导让我重注下单, 导致资金亏损严重,而骗子则通过我的亏损非法获取我的资金。 在这种骗子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通过虚构的第三方资金 托管,在其所谓的龙油现货交易过程中不断非法占有我的资金赚 取佣金。因为该业务员及其所属的公司的欺诈行为,害我短短一 个月的时间里共损失资金11.2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让我整天 茶饭不思,心情极为沮丧。经过查询网络(央视3.18焦点访谈关 于北油所报道,浙江电视台起底新华大宗),不断学习相关法律 知识,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而且是公安机关最近公布的48 种常见电信诈骗手法中的第46种金融交易诈骗: 犯罪分子以某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 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 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1涉嫌诈骗 首先,骗子实施了欺诈行为。 一是故意虚构事实。 其人通过qq聊天告诉自己,炒现货龙油可快速盈利,发送模拟交割单,盈利统计表等资料并频繁吹嘘他是VVIP客户,诱导我听从并相信他的操作能力水平,扮演盈利者来实施诱骗。 二是故意隐瞒真相 没有告诉自己这是一个虚拟交易,这个现货市场是一种风险极大的做市商的 对赌 游戏,没有告诉我炒龙油没法实物交割,这其实是在做国家严厉 打击的非法期货行为。而其网站上所谓银行第三方监管实际上是转账汇款,资金第一时间就划转到了骗子公司的建设银行账号上,银行账号为 23001669851059966666。骗子通过误导我操作等欺诈手段在其违法建立的虚拟交易平台上亏损,而亏损资金则被骗子非法获利。 其次,欺诈行为使自己产生错误的认识,误以为是正规合法的现货投资交易。 最后,通过欺诈行为,鼓动自己开始就下重仓,通过喊反单等手段,把我自己的钱,通过内盘软件后台的操作,在软件上走个形式就占有了我的资金。从而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 综上,足够的证据显示新华产权交易所085号席位深圳市德金金 融服务有限公司003会员单位广西塞尔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员何 伟(qq号1833593093)为达到非法占有本人财产的目的,虚构事 实,隐瞒真相,利用欺诈的手段,短时间内把本人银行卡中储蓄 存款16.5万元人民币骗走。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二条之规定,其性质极其恶劣,数额巨大,完全符合诈骗罪的 构成要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 嫌疑人2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 其 大庆龙油指数 属于龙油金融衍生品.中国商务部表示,对于在交易市场从事龙油交易行为,按照对外贸易法及龙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任何从事龙油、成品油进出口、批发、仓储、零售的企业,都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许 可。截至目前,中国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龙油、成品油交易。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运营的龙油指数也未得到黑龙江省金融办确认的批 准,属于非法经营交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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