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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天河潮流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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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一篇:FUY多度网 我们是于2014-2016年间购买了广州天河潮流站商铺的业主,现实名向政府举报广州市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信物业)开发的天河潮流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宣传及合同欺诈等多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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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Y多度网

我们是于2014-2016年间购买了广州天河潮流站商铺的业主,现实名向政府举报广州市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信物业”)开发的天河潮流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宣传及合同欺诈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潮流站地处天河中心商圈,毗邻正佳广场,面积包括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共计11699.14平米。泽信物业于2013年12月24日以5.09亿元购入,均价43542元/m2,并将其分割为500余间“格子铺”进行违规销售。在未进行任何实质性改造升级的情况下,通过国家明令禁止的“售后高额返租”,虚假宣传投资方与运营商、商业规划和入住品牌,诱骗误导业主进行购买,售价高达15-20万元/m2,整整是其购买价格的3-5倍。且泽信物业恶意不按合同约定开业经营,及办理按揭贷款和产权证,并利用不平等合同中的“文字游戏”欺诈广大业主。

  我们有万分理由肯定天河潮流站一个商业诈骗项目,是一场有预谋的精心包装的惊天骗局!我们恳请政府出面深入调查,惩处该项目各种违法违规之处,帮助广大受骗业主拿回血汗钱!

  投诉事实依据具体如下:

  一、天河潮流站违规返租,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潮流站宣称所售商铺带十年租约,租金收益为第1-3年免租,第四年按购铺总价的8%返租,第五年按购铺总价的10%返租,五年之后另签委托合同约定返租金额但保证按10%比例逐年递增。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鹊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200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第(四)条:……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予以严肃处理。

  天河潮流站以物业易主改造升级为理由鼓吹各种美好商业规划前景,并以独立产权、返租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进行销售。但其根本目的并非销售经营,而是融资、圈钱、套取利益后将资金转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虚假宣传运营商与入驻品牌,频繁变更商业规划

  (一)虚假宣传投资方与运营商。

  天河潮流站宣称项目开发商为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方是麦格理集团,运营管理为戴德梁行。经查询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并无“房地产开发”,即不具备开发商资质;除广告宣传外,潮流站从未出示麦格理集团投资该项目的相关文件,无法证实其真实性;委托经营协议中的受托方并非售楼广告和销售所宣称的戴德梁行,而是“广州潮流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二)频繁变更商业规划与定位。

  2015年及以前潮流站规划为负一楼餐饮,一楼名品珠宝,二楼运动用品,三楼儿童业态;2016年初突然宣称签约香港诚得控股有限公司(ICRIS查无该司),将合作打造动漫主题馆,包括餐饮、零售、VR体验等,将于8-9月开幕,这一消息广告至今仍在网上大量流传;而2016年7月潮流站又在自己的公众微信号上宣传“十八家香港餐饮品牌首进广州”要打造品味餐饮。

  (三)虚假宣传入住品牌。

  天河潮流站销售一直宣传多家著名品牌即将入驻,从周生生、阿迪达斯、必胜客、肯德基到迪士尼再到香港餐饮品牌等,并辅以各种广告、条幅、报纸、网络信息等大量佐证,实际上都是噱头,上述品牌并未入驻。

  以上事实说明潮流站进行了大量虚假宣传,诱骗误导业主进行购买。我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潮流站进行严厉处罚。

  三、恶意不履行合同,构成欺诈事实

  (一)不按合同约定办理按揭贷款

  根据合同约定,泽信物业履行帮业主办理按揭贷款责任。现实是,签订合同至今,贷款却迟迟没有下文,无一业主成功办理按揭。

 ≥业主从潮流站合作银行;;民生银行了解到,该银行已经早于2015年底就已全面停止了与潮流站的项目合作!面对业主质问,潮流站答复会找其他银行办理按揭并保证“一定可以办下来”,但既不承诺办结期限也无任何进展。简言之:潮流站根本无法按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按揭贷款!

  (二)不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证

 ≡于全款购买的业主,商铺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收到全部款项起的210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理好产权移交手续”但却又十分狡诈地约定“产权证的办理以网签成功即视为完成”。潮流站在业主不知情的前提下单方面进行了网签操作,并以此作为履约的根据。业主们到房管局了解到,网签成功只代表卖方保证将此物业出卖给买方,并不能保证后续顺利办理产权证。因此业主们除了得知网签成功之外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反而因合同中“网签成功即视为完成”的约定无法追究潮流站的法律责任,利用不平等合同中的“文字游戏”欺诈业主。

  (三)不按合同约定开业经营

  天河潮流站并未如合同约定按期开业,所有业主都只是收到出卖方一纸“收铺告知函”说明自己购买的商铺如期转交至委托经营管理方,至于是否开业,何时开业却变得遥遥无期。

  此外,潮流站在与不同业主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中关于开业日期也不同,从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1月1日,再到2016年10月1日,而时至今日已经是2016年7月中旬,潮流站现场仍然毫无开业迹象,一楼仍是售楼处,二、三楼大门紧锁,既无装修施工迹象,更无开业准备,甚至业主们要求上楼实地察看现状也被毫无理由地拒绝!

  (四)虚假收楼,不出示工程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

  虽然潮流站单方面宣称已经按合同约定进行收楼并移交受托经营管理方,但未按合同约定通知任何业主前往验收现场、办理收楼手续,也从未出示任何工程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甚至阻挠业主现场查看R请政府就此展开调查潮流站是否存在欺瞒事实?是否存在涉嫌违反工程法、消防法的行为?

  四、不平等格式合同,违反合同法

  潮流站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对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极不平等,出卖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受买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合同订立的公平前提就不存在!如关于办理按揭贷款的条款,只约定如因买方原因导致无法贷款,买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却无任何如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贷款,卖方需承担何种相应责任的内容。因此现在卖方迟迟办理不了按揭,却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合同中大量出现免除或者限制出卖方责任的条款,甚至出现免除出售方主要义务、排除买受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如关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条款,合同虽明确约定卖方于收到买方60%购房款之日起的210个工作日内办毕交易过户手续。但又在后续条款中相互矛盾地规定“办理过户相关事宜,以办结按揭贷款手续为前提”,因此现在虽因卖方原因办理不了按揭贷款,他却有理由不为业主办理过户手续。

  五、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一)不提供正规发票。

  从交款到签订合同至今,所有业主手中没有拿到一张正式发票,即使团购费、律师费、按揭费等也统统只是一纸收据,试问潮流站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是否已经构成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

  (二)频繁变换经营马甲,变更股东信息与法人代表

  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潮流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潮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恒潮地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均在潮流站项目中分别扮演了开发商、受托经营管理方、第三方中介、收款方的角色,通过对其工商信息的查询可知,或是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是互为股东,或是新近成立,均有不同程度的法人变换、股东变换,甚至经营异常信息。业主们十分怀疑潮流站用各种经营马甲分散其经营风险,逃避追责,转移资产,有不良企图。同时如此频繁变更经营信息的行为背后是否可能出现税务漏洞?希望政府彻底调查,责令他们共同承担应负责任。

  (三)持续行骗有恃无恐

  2014年至今,潮流站先以泽信的名义与业主签约,售卖三楼商铺。当其因恶意不履行合同等原因致使大批业主与之出现纠纷之后,潮流站不是修正其欺诈行为,与已购业主协商解决办法,反而是将二楼物业转移至其他人名下,重新成立皮包公司,甚至在二楼已经抵押的情况下继续将二楼商铺进行售卖,持续行骗,并且有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人们上当受骗。潮流站有什么样的倚仗如此长期的、明目张胆地“合法行骗”?恳请政府对此亦能深入彻查,严厉打击。

  六、广大业主的诉求

  我们据此恳请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潮流站这一有组织有预谋的欺诈行为进行深度调查和处罚,解除不平等合同退还我们血汗钱,帮助弱势群体,还大众公道并防止更多无辜群众遭受损失。我们期望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助力我们与黑恶势力抗争到底,弘扬社会正气!

文章转载:114px.com.cn/html/4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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