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当面爆料: 由于老母亲患白内障,近日又看到国家有关于白内障补贴1500元的广告!正好趁此机会给老母亲看看眼病!
在搜寻哪各医院比较好的时候,听朋友说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最近请来了一个眼科专家,白内障手术看的非常好! 就带着母亲来到了南阳宛城区中医院 这二甲资格是怎么验收的? 到医院后医生说先缴费6000元用不完还退给你! 然后就带着老母亲到了眼科 手术非常成功 5分钟手术结束 当时就回家了  第二天带着母亲到医院复查一次医生也说恢复的非常好,一切都非常正常 就在第四天的时候
网友到医院复查后说给医生说恢复的很好,我们办理出院吧
等等
等等 明明是每天到都在家里住 怎么这里是办理出院手续 而且收费明细上还有8天的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
网友发来一段视频 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当时缴费的6000元还没有花完,医生说还有800元。 按理说既然出院,剩的钱当然要退给家属。 但医生说这6000元没有花完,没有住够7天院,800元不能退,也不能办出院手续。 网友问:你就说说我老母亲怎么才能出院? 医院医生回复:那6000元必须用完 网友问:那我们还有800元没有花完怎么办? 医院医生:那这样吧,我帮你把这800元化一下(解释:把800元给开成在医院的其他实际消费项目) (说到这里,网友情绪非常激动。) 经过了激烈辩解 800元还是不能退 只能将800元化掉 医院的做法合法吗?收费合理吗?花不完的钱不能退,没有住院却有床位费,明明看了4天的病,却收了8天的费用,为什么不住够天数不报销,为什么国家报销就花钱多不报销就花钱少.......很多疑问环绕在朽头上。 发稿前,朽向医院医务科咨询相关情况,医务科负责人称,反映的情况需要一周时间进行核实调查。在这之前没啥说的。 南阳医械反腐风暴刮的正起劲,该院是否存在腐败猫腻,望南阳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关于此事,朽也向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兆庆进行了咨询,刘兆庆律师认为: 首先,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规定,医师具有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浇案的权利。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3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可见医师的诊疗权利不是无限的,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必须有根有据,不允许无依据的不必要诊疗。本案中白内障患者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手术,并且当时就可以回家,并不需要住院,事实情况也是如此。但是医院工作人员却强行让患者将预交的医疗费花完,可能存在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甚至存在强迫交易的行为。 其次,挂床住院又称假住院,就是病人并不是真正住院,由医院编造假病例套取国家补贴的相关资金大肆创收。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参合农民看门诊机会,故意将门诊病人改为住院病人,伪造病历、处方、虚开住院发票,把参合农民列为挂床住院。这样,定点单位就可以利用参合证等资料套取新农合资金。 我国刑法第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如果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国有财物的,可能触犯刑法第382条的规定,构成贪污罪。 最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降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驳贫、[url=]统筹城乡[/url]发展、实现全面建设械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新农合资金屡遭侵蚀,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甚至危害了国计民生。必须坚决清除医疗系统的害群之马、蛀虫,维护患者利益,维护国家利益。 来源:中原新媒体联盟南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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