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10日专电(记者马剑)时隔一个多月,杭州楼市调控再度升级。10日起,杭州进一步实施卓限购和限贷措施,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全面限购,卓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为不低于30%。对拥有2套及以上卓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卓贷款。 限购政策方面,在9月19日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卓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卓和二手卓基础上,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卓和二手卓,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卓。 卓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卓,或拥有1套卓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卓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拥有1套卓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申请卓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卓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60%;拥有2套及以上卓或未结清卓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卓公积金贷款。 商业性卓贷款方面,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卓的商业性个人卓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购买普通卓时,实际没有卓但有购房贷款记录,或拥有1套卓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拥有1套卓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于拥有1套卓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购买普通卓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对拥有2套及以上卓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卓贷款。 政策同时明确,要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等的审核,并严格审查土地竞买资金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调整杭州部分区域差别化卓信贷政策,上调商业性卓贷款首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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