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峡县鑫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驻马店分公司非法集资案登记报案的通告 ![]() 驻马店市公安局胡庙分局已对西峡县鑫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在驻马店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为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的损失,保证案件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驻马店市公安局胡庙分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解放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案侦大队224办公室。 〓、登记对象:西峡县鑫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分公司非法集资参与者。 三、需携带的手续:登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与涉案公司签订的全部合同、转账银行账号及交易记录(可到银行打印)、交款凭证(可到银行打印明细单),以及涉案公司支付利息凭证(如转账可到银行打印明细)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请集资参与人本人看到本通告后眷如实登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已到办案单位登记且提供相关手续复印件的人员不再重复登记。因逾期未登记导致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五、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0日。 特此通告 胡庙分局联系人:陈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396-2130196 驻马店市驿城区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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