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保华街武汉美术馆9号铺,营业执照各称:明发轩艺术品收藏馆。注册资金:3万元。经营面积:十平米左右。经营范围:工艺美术品零售。法定代表人:侯桂珍。在本址铺面并排打着二个硕大的招牌:明发轩艺术品收藏馆和明发寄售商行 在2016年9月18日,受害者在武汉市江岸区工商局大智路工商所查实,武汉市江岸区保华街武汉美术馆9号铺面的经营实资后,才知道被侯桂珍王小明诈骗了。王小明侯桂珍明知自己没有抵押金银首饰的资格,却故意打着明发寄售商行招牌,来骗取他人的信任,骗他人拿玉观音吊坠等金银首饰到江岸区武汉美术馆9号铺面做抵押(并支付利息近5万元)。王小明侯桯珍明知是他人的财物,却故意拿去卖掉,并非法获得巨额钱财。王小明侯桂珍以欺骗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在2014年9月12日下午5时许,受害者在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纪委干警赵长江(警号024339)安排和陪同下,到武汉江岸区保华街武汉美术馆9号铺面,去赎回抵押的玉观音吊坠等金银首饰时,王小明侯桂珍他们不但不给,还指使其子王玮纠结黑恶势力将受害人打伤(赵长江警号024339在旁边看着没有制止。赵长江在2015年17日,帮王小明想把受害者的眼睛打瞎,结果,将受害者的鼻梁打成了粉碎性骨折。当时,有管辖江岸分局大智路派出所调取的监控录像证实。受害者也在大智路派出所办案干警处得到证实。)受害者被打后,侯桂珍还反咬一口打110报警,诬陷受害者是上门闹事。江岸分局大智路派出所办案干警,不调查情况,就一直以受害者上门寻衅滋事到现在。受害者于2016年9月18曰中午,在江岸工商局大智路工商所查实,得知被侯桂珍王小明诈骗后,立即打110报警,并被110民警送到大智路派出所报案,被侯桂珍王小明诈骗,并做了笔录,并多次到大智路派出所要求立案侦查。至今末果。现在受害者的财物受到巨大损失!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神几近崩溃边缘!生无宁日!已经走投无路!在此,敬请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为民做主!依法督查督办此案!以还爱者一条生路!以平民怨!以还受害者公道!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点击图片查看幻灯模式 点击图片查看幻灯模式 点击图片查看幻灯模式 楼主发言:2次 发图:0张 | 更多 来自 天涯社区客户端 | 举报 | 分享 | 楼主 楼主:ty-火凤凰992 时间:2016-10-11 11:52:43 可恶的阴险狡诈的骗子侯桂珍王小明,多年来打着虚假的明发寄售高行的招牌,其目的和用心众人皆知!他们到底做了多少违法违纪行为???强烈要求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严查严惩不贷!以免造成更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以维护武汉市的形象!!!http://bbs.tianya.cn/post-free-5601177-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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