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袁洪娟为寻求公平正义反遭打击报复该由谁管? ∝ 告 状 ∝告人:袁洪娟,女,汉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香一街11号1-5-1,身份证号:210204193910113565,联系电话:13478484753. 』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局长。 事实与理由 我控告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局长包庇香炉蕉派出所工作人员、黄河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多次打击报复受害人的家属成员,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法违纪多次打击报复,导致袁洪娟身上多处骨折不作为、乱作为,给我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依法追责。 一、要求作伤残鉴定处理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 〓、救助资金扶贫补贴维稳交通误工费、精神抚慰金依法赔偿。 1993年8月份我刚从医院住院回来,我们当地外勤宋大伟往我家打枪,子弹打在我的大腿上,直到现在还有一个伤疤。 因为窃听器的事情,我去大连织毯厂领导说事情。织毯厂领导的姑娘女婿与他的外勤看见我就冲我大骂:让我滚。随后就将我强行摁倒椅子底下,再次导致我的腰二次圈断。 直至现在我家还在装着窃听器,我恳求他们给我解决,始终未有结果。到现在已经有30多年了。受害人袁洪娟何时才能见到青天。 ∫请有关职能部门严查此案,严惩腐败分子,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以利安居乐业。 致此 ∝告人:袁洪娟 2016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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