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叫做周传敏,1995年出生在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普润乡的农村里,我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希望各界媒体能够帮我报道,能够帮我公开于众,给我死去的父亲一个说法。 在2014面3月29日,我接到云南曲靖市白石江派出所的电话说我父亲从六层居民楼高坠而死,我只是骂骂那人,等我挂了电话,拨通父亲电话时候才意识到也许刚刚那人说的是真的,我嚎啕大哭,我不敢相信我没有父亲,而后母亲也接到电话,哭着跟我说有人说父亲去世了,我蒙了,在寝室里哭的歇斯底里,随后为了确认父亲是否被骗,是否去世,我连夜买了火车票寝室里的两位同学并随我一起去云南曲靖,一路上我只有想着如果是我的父亲我该怎么办,我的母亲怎么办,我的弟弟怎么办。 事情从3月24号说起,母亲电话里告诉我父亲听信朋友的话准备去云南,我笑笑说那怎么了,她说担心是传销,我紧张起来了,是啊,云南那么乱,我随后打电话问父亲,你为什么那么着急去云南,他说你大学要花很多钱,我去挣点钱,顺便把家里讲的楼房装修一下,这样外婆过80大寿,亲戚朋友到我们家来玩也有面子,我说你得注意,万事小心点,不行的话就来找我,或者打我的电话,我来找你也行,因为那时我在四川攀枝花读书,云南离我们那里坐火车也就几个小时就到了,后来等到他到云南的时候我打电话问父亲,那里怎么样,你的朋友是不是骗人的,是不是做传销的,他说不是的,一切都好,让我们别担心,结果第二天下午我就接到警察局的电话说我父亲高坠而死。我和同学赶去云南,我的妈妈弟弟也从浙江赶到云南来,我们到一个房间里,看到警察在我父亲坠落后拍的照片,一幕一幕,终生难忘,我的父亲躺在血泊中,触目惊心,我知道那是我的父亲,可是我之前一直祈祷那不是我的父亲,也许只是名字重合了,碰巧而已,没想到触目惊心。天晚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派出所的民警帮我们找到一个招待所,35一晚,标间,那一夜我躲在被窝里哭了一晚,母亲躺在床上无法入眠,泪一直流,随后的一个月里我们都待在云南曲靖,等民警给我们一个说法,最后得出的结果是父亲是高坠而死,叫父亲来的那位朋友因人数问题无法构成传销罪拘留了几天就释放了,我们 无能为力,就叫他们赔偿,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可是在一个月的软磨硬泡下,对方赔了我们柒万元,随后再无音信,我们便请了一个律师起诉他们,结果对方也请了一个律师辩护,拒绝赔偿,认为他们不应该赔偿,我们第一次起诉到曲靖市初级法院,结果起诉被驳回,我们不甘心,起诉到曲靖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审理了,也开庭了,却因为我们的证据具备真实性而不具备关联性败诉,我想不通,我没学过法律,但是我能想到的是我的父亲没了,死了,对方律师理直气壮的说与他们无关,更甚至的是我们败诉了,不管站在道德的角度下还是法律的角度想,我们才是受害者啊,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倒了,人没了,怎么会与他们没有关系呢?我的父亲是听信了那位朋友的话来曲靖挣钱,结果他们不是在做合法的的工作,而是传销,这怎么没有关系,而且那位害死我父亲的人录口供的时候也承认是他叫我父亲过来的,并且我父亲发现他们是从事传销的时候拒绝与他们一起从事传销,他们则把一楼的门禁卡没收,没给我的父亲,并让我父亲住在顶楼也就是六楼的小屋子里。 事情过去了三年了,我从未和任何人说我父亲的事说的如此详细,每打一个字,我的泪都止不住的流,父亲死的太冤了,太不值当了,现在我都不想拿些赔偿金的事情了,每次做梦梦到父亲,我都惭愧,没有替他严惩凶手,如今,我大学毕业了,我只想替我父亲讨个说法。 上学时老师教导我们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法律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定义,如今,我的父亲这样死去了三年,三年来凶手在外逍遥法外,我们一家人仍沉浸在悲痛之中,我觉得我是不是应该重新定义人民警察与法院这两个词语了。 希望大家不要让此贴石沉大海,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我想要的是让我的父亲在九泉之下能够瞑目!仅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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