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洪之斌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架玛吐镇,身份证号152322197503110916,手机15548082662 我实名举报 通辽市政府,科左中旗政府,2009年8月11日解决我和通辽市医院医疗纠纷时占用国家救助款38万(有收据为证),为通辽市医院免责,用我弟弟陪我上访要教养两年来威胁我签字(当时不知道都签什么了,现在才知道有息诉罢访和房产抵押)。 政府领导知法犯法,用国家的救助款为通辽市医院免责,看是合理的形式,实质是掩盖非法的目的。 政府行政干预和卫生主管部门恶意串通,利用黑社会打砸我家,我们打110报警有被砸当晚施介派出所出警记录,和目击证人证言的书面材料为证。造成我高位截瘫11年维权难,手里拿着鉴定责任书,无处说理。 我于06年发病2小时急诊入院,通辽市医院医生严重不负责任,疏忽大意、不作为、延误诊断、延误治疗,接诊后就没管我,造成30岁就变成了高位截瘫。发生医疗纠纷后双方通过通辽市中院委托于08年在北京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诉前鉴定),开听证会时,医院方说晚上核磁CT不能开,不能进行检查诊断,所以北京法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可鉴[2008]医鉴字(第08273号),鉴定意见认为,对于市医院的过错和因果关系无法进行肯定性评价。认为在时间和是否有能力检查方向缺乏依据。需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我爱人找到通辽市卫生局,卫生局09年出具了一份答复,说市医院晚上核磁CT都能开,晚上能进行检查也应该对急诊入院的患者进行紧急医疗,我拿到答复多次找到市医院、卫计委和通辽市信访局进行补充鉴定。但这几个部门相互串通恶意包庇行政不作为,都不跟我双方委托,明确责任,在从2006年找市医院纠纷过程中,市医院相关人员利用黑社会对我和家人进行人身恐吓、威胁、打砸我们家。我当时报了案。当地的百姓对于市医院的行为引起公愤,连名签字,让我们去北京上访,后来我们到内蒙、到北京上访,我们当地旗政府就把我弟弟从北京抓回来,要教养,威逼我们回到当地,又让我们拿我们的房屋抵押签字息诉罢访,给我们救助38万元,有(救助款收条为证)。但我们不同意这种解决方式,政府是利用非法手段威逼利诱、协逼我们弱势群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找鉴定机构和相关部门上访申冤。因市医院、卫计委和信防局利用职权阻碍我们正当维权,所以我在维权的路上重重困难。 我于2016年5月份上访到北京司法部由司法协调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北京市讷诚律师事务所委托,提供通辽市卫生局的答复为新的证据,到北京法源鉴定中心,法源通知了市医院、卫生局、市信访局参加2016年4月26日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并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质证。 于2016年5月4日[北京法源出具了司法鉴定书。(京)法源司鉴[2016]医鉴字(第214号)。鉴定意见是:通辽市医院有严重过错,此过错和洪之斌现有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责任对等因果关系],拿到鉴定书我又多次找到市医院解决,市医院、卫生局,要求合法处理纠纷,而卫生局包庇医院,不作为,态度蛮横,恶意串通不给处理。责任成度都已经明确,但市医院、卫生局还蛮横找理由。找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推卸责,不予理睬。 感谢此平台,叫我能有机会,使我的事件能够得到传播,希望各界朋友转发,希望各方媒体的关注报道,各界朋友 领导的重视! 我就是当事人,维权11年的高位截瘫患者,我所说的句句属实,我还有当时处理时各个部门的录音和材料,希望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如有不实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人:洪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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