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蒲江县光明乡金花村一组(全组8O)户,是个美丽的地方,有一条乡村水泥路一组的3|户。这条水泥路不是全部直的,有一个弯处,宽二点五米,小车随便通行,一般货车也能通过,水泥路硬化才三年,质量也很好。但是光明乡金花村村委会领导余成云,住金花村一组,借搞合作社之名,仗着乡政府给他撑腰,嫌以前的路窄而且有一个弯处,要马上动工,修一条很宽的路,占用很好的基本农田,而且无征用占用土地审批手续。且金花村党支部书记苏卜炳华对占田户恐吓说如果你不同意,就要强制″。他的权利高于司法机关。金花村一组全组8O户,水泥路通向的只有31户,而3|户中,加入合作社的只有2O户左右。有路不走,为何新修呢?这就是浪费国家资金,滥占土地。望上级有关部门核查,严杳。使光明乡真正的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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