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市民举报,南街集贸市场附近有一商家,为了扩大经营,在楼顶加盖“第四层”,并在里面建设游泳池。 ![]() 市城市综合执法队闻知此事到达现场。他们在三楼楼顶看到这里已经建好一座钢结构房屋,里面宽10米、长25米的游泳池初具规模。游泳池里放满了水,正在测试蓄水情况。现场还有几人正在忙碌着。 …过现场调查,市城市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发现,该商家无审批手续、无规划手续、无质监部门检测手续,而商家正是在任何手续都没有的情况下,贸然施工。 “商家没有经过规划就施工,根本没有考虑房屋是否能够承受游泳池的重量。这个游泳池,再加上满满一池水,重量可以达到500吨,如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果不可设想。”工作人员说。 目前,我市正在集中开展整治私搭乱建行为活动,但是这个商家仍“顶风作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一项,该商家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且责令现场人员全部停工,人员撤离,并且眷办理许可证等手续。 “如果相关部门经过核查,可以施工,再允许他们施工,如果根本不符合条件,商家加盖的游泳池只能拆除。” |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4 06:36 , Processed in 0.190005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