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社会快讯 查看内容

司法腐败透顶 法律名存实亡

2016-12-16 20:16| 发布者: u6uolw0| 查看: 1995| 评论: 0

摘要: 司法腐败透顶 法律名存实亡贪赃枉法已成司法机关的权力或专利,高级法院更黑!不服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枉法定案——无理访。这是敲诈落空的报复。所以说是报复,因为无理访是假的,是毫无根据的凭空捏造 ...

司法腐败透顶 法律名存实亡
贪赃枉法已成司法机关的权力或专利,高级法院更黑!
不服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枉法定案——无理访。这是敲诈落空的报复。所以说是报复,因为无理访是假的,是毫无根据的凭空捏造,是无中生有的诡诈!
高级法院凭空造假,诡定无理访;中级法院造假法:凡定为无理访的上访,一律劳教三年。很明显:造假的目的是镇压上访,也就是剥夺当事人的申诉权。因为允许冤案上访申诉,贪赃枉法的丑恶嘴脸注定原形毕露。所以,镇压上访势在必行,但需要找个借口,给访民安上一个罪名,以示镇压上访有法可依。这就是无理访这个罪名的来历,是高级法院为贪官撑起的保护伞。因此,贪赃枉法理直气壮,官官相护,振振有辞,龙江大地一片黑!
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容侵犯。
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据此,当事人不服判决提出申诉,是依法行使公民权利的合法行为,而剥夺当事人的申诉权则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难道高级法院对宪法一无所知,还是置身于宪法之外?是想自立门户,还是另有图谋?无论怎么说,都是与宪法唱对台戏。高级法院倒行逆施,司法一片混乱,有法等于无法。
申诉,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权利;对法院来说,是对司法的一种监督,是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剥夺当事人的申诉权就是拒绝监督,拒绝监督就是想为所欲为。贪赃枉法,胡作非为,就是因为没有监督造成的。所以,司法必须强调监督,司法没有监督是一种祸根,有法不如无法。
高级法院因没有监督而变成了超级法院,也就是胡作非为的法院。他们所谓的执法,只是一个名不符实的幌子。因为打着执法的幌子可以更方便做恶,执法是做恶的一种掩护;他们所谓的依法审判,是纯粹的一场闹剧,法律只是一种道具,敲诈勒索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
无理访是什么?是无钱。有钱就有理,无钱就无理。因为我穷,敲诈我两万元我没有,所以我无理,反之则有理。事实证明:定为无理访并不是因为无理,而是因为无钱,仅此而已。
我有两个案子,历经中、高两级法院六名法官六次审理,这六名法官各个贪赃枉法,无一例外。中、高两级法院的定案依据一致:要钱不要法。钱,使他们结成同盟,配合默契;权力,使他们胆大妄为,一无所惧;官官相护,使他们后顾无忧,目标一致——向钱看!
司法腐败乱了法:钱也是法,权也是法,胡说八道都是法。只要出自法官之口,不是法也是法,他说是法就是法。说你黑你就黑,说你白你就白,黑白全靠钱安排。有钱违法也合法,无钱合法也违法,钱就是法。以钱代法,谁能不服?谁敢不服?不服也得服,因为他的嘴就是法,说你犯法就犯法——凡不服判决,上访申诉,均属犯法,一律关进监狱,严惩不贷。这话听来荒唐至极,但事实千真万确——官匪胜土匪,人人惧怕,无可奈何。
司法腐败是最可怕的社会毒瘤。它的可怕之处在于无限增生,现在已经蔓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包括公、检、法和政府机关在内:贪赃枉法,普遍存在,敲诈勒索,屡见不鲜。以执法为幌子,以攫取钱财为目的,互相勾结,串通一气,明抢豪夺,毫无顾忌,已经官匪成患,官官相护,其患无穷。
社会毒瘤恶化成匪患,是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必然结果。要想根治,重在护法,只有护法才能力挽狂澜。否则,毛主席最担心的事,即将成为现实——腐败使江山变色,千百万烈士的鲜血白流。
司法腐败绝不是个别人或个别现象,而是多年形成的一种强大势力。这种势力的强大,表现为官官相护。所以官官相护,因为利欲的躯使,他们走的是一条路,乘的是一条船,利益相关,命运相连,同舟共济,理所当然。这条船就是官官相护,官官相护构成这条船。
贪赃枉法所以常盛不衰,因为他是这条船上的客,这条船保护他,他也保护这条船,互相保护,人人安全。更有土法律的大力支持,贪赃枉法如虎添翼,位居万恶之首。所以,铲除贪赃枉法,必须铲除土法。否则,反腐败也是假,反了这么多年,假法依旧代真法。(参见冒牌法律泛滥成灾)。
司法已经腐败透顶,法律名存实亡。仅以我的两个案子为例:除贪赃枉法、敲诈勒索百分之百的真实外,所有的判决书、裁定书,没有一句真话。法律已被钱取代,我20多年的申诉,都因无钱而失败,最后也是因无钱被定为无理访,剥夺了我的申诉权。要想讨公道,只有一条路——全民公审。所以,通过网络,我把申诉状公之于世,并将案子的发生、发展,以及中、高两级法院的轮番敲诈,直至因为我无钱使敲诈落空而定我为无理访的全部经过昭示天下,让全国人民公审。意在明辨是非,伸张正义,讨还公道。

申 诉 状
申诉人(上诉人、原审原告):齐冬云,女,1970年生,住黑龙江省肈东市鉄东南直路24号。
申诉人(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志远,男,1950年生,住址同上。
本案全程全权代理人:齐育华,男,1934年生,退休工人,本案申诉人齐冬云之父,住址同上。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肈东市邮电局。
案由:邮政侵权。
请 求 事 项
一、依法撤销下列枉法裁判:撤销黑龙江高级法院(1999)民监字第270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撤销绥化中级法院(1998)绥中民再字第25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撤销绥化中级法院(1993)绥地法民终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撤销肇东法院(1991)肈法东民字第248号民事判决书。
二、被申诉人依法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保值赔偿申诉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事实经过及理由
1990年4月7日,经肈东市教委批准,二申诉人共同开办了肈东生化技术学校,面、函授胱氨酸和HCG生产技术。校址:肈东市鉄东南直路24号。为了办学,聘请专业教师、租赁校舍、购置设备、装饰房屋、向全国发出广告等,共发生费用7万余元。全国各地见到广告后,纷纷来信咨询或汇款购买函授资料。但是,肈东邮电局从1990年8月16日起,非法扣留寄给肈东鉄东南直路24号署名齐冬云等人的全部邮件(包括平信、挂号、汇款和邮包)送给了26号的张维国。从此,申诉人再也收不到署名自己的任何邮件,使数以万计的邮件遭他人毁弃和占有,申诉人为办学投入的7万多元资金全部付诸东流。
错投邮件的初始,申诉人为防止损失扩大,到邮局查询,邮局的态度蛮横,不以实情相告,显然事出故意。对此,申诉人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律保护。但是,邮局却又编造谎言说:张维国有营业执照证明,他是生化技校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他要求将寄给24号生化技校的全部邮件送到26号,是合法的改址投递。
肈东法院以被告的理由为理由,认定肈东邮电局的行为是合法的改址投递,并以邮政法第七条:邮件在未投交收件人之前所有权属于寄件人这一规定,判决申诉人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予以驳回。
肈东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其一、认定事实错误:邮局将署名齐冬云、齐育华、徐志远的邮件投送给张维国,这不是改址投递,而是改名投递,是张冠李戴的违法投递;其二、适用法律错误:邮政法第七条邮件在未投交收件人之前所有权属于寄件人是指邮件投出之前,也就是邮局尚未投出的邮件,而本案发生争议的邮件则是邮局已经投出的邮件。已经投出的邮件,却适用了邮件投出之前的规定,显然适用法律错误。这就是我不服判决的理由,也是上诉和申诉的理由。
肈东法院判决的错误,源于对邮政法的误解和邮局别有用心地干扰,是一种严重失误。由于判决失误,给申诉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也为中、高两级法院再审的敲诈创造了机会。
中级法院判决的错误,绝不是对法律的误解,而是纯粹地敲诈。因为敲诈我两千元我没有,所以,造成敲诈者的敲诈失败。又因为敲诈者的敲诈失败,造成我的二审诉讼也失败。
后来,我把希望寄托在高级法院,没承想高级法院更黑,升级敲诈我五千元,也是因为我无钱而使敲诈者大失所望。也是因为敲诈者的敲诈失望,造成我的申诉更失望。
几经周折后,院长接待了我。由于院长的接待支持我的申诉,所以,促成高级法院对本案再次审理,或者说再次敲诈。这位再敲诈的法官名叫魏伟,他的胃口更大,高额敲诈我两万元,并逼我当即兑现。也是因为我无钱而使他恼羞成怒,定我为无理访,剥夺了我的申诉权。事实经过如下:
开庭审理之后不久的一天,魏伟打电话告诉我:经合议庭合议决定,按我的诉讼标的额赔偿我的经济损失10万元,他已经写完判决书,三、五日之内判决书就能到我手,最多不超过一周。紧接着他便提出向我借两万元急用,让我马上给他送去。
我表示对他感谢,慷慨地说:你不用借,我送给你两万,等我钱到手,一定给你送去,请你放心。
他说:等你10万元到手不赶趟,我现在就用。
我说:你现在就用,我实在办不到,请你谅解,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他气愤地说:我也对不起!通话就此结束。
后来,我给他打过两次电话,询问判决书为啥长期不到?他都以对不起三个字回答。再 司法腐败,正义全无。高级法院定我为无理访的根据,究竟是因为我无理,还是因为我无钱?
以上,请全民公审,还法律一个公平正义的原貌。


司法腐败的受害者:齐育华
住址:黑龙江省肇东市鉄东三街一委
身份证:232303193510106811电话:13199576659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 黔ICP备16004947号-1 )

GMT+8, 2024-5-20 03:51 , Processed in 0.203122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