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资金投入却可以得到近千万的股权,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法院罗丽彤是这样让你胜诉的奇葩案件。 一、案件事实 2015年9月7日,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以鲁鹏飞、鲁艳为原告的一起股权纠纷案件,二原告对其没有一分钱投入的阜新腾飞肉禽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了出资200万元注册的股权要求,罗丽彤承办主审本案。举报人是腾飞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和股东,但是却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因为鲁艳没有实际出资,于是提供了虚假证据,罗丽彤作为主审法官,本应秉公执法,但是却与原告相互串通,帮助原告隐瞒证据、销毁伪证,并最终颠倒黑白,将举报人辛辛苦苦投资兴办的企业股权以及包括鲁鹏飞、鲁艳没有提出要的500万元股权要求,也被罗丽彤用手中的权利(共计700万元股权)100%判归虚假诉讼的鲁艳所有。 二、罗丽彤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客观行为包括: 1、故意隐瞒原告虚假出资的证据。 原告诉称由其对腾飞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了公司。但是经举报人申请,银行证实,原告称出资是虚假的,原告所称的银行账号都是不存在的,而在本案,原告是否出资,是股权是否成立的关键,罗丽彤竟然对这一关键证据在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时故意隐匿,而且对银行的证明证据不装订入卷,正是由于罗丽彤的这一故意隐瞒证据的行为造成审判委员会没有了解关键性案情,做出了错误决议,铸成了错案的发生。 2、帮助原告销毁伪证。 原告鲁艳为了达到侵占举报人股权的目的,向法院出示了冷玉军的伪造证书,举报人及举报人代理人经过当庭质证,发现其实伪证逐提出进行文字检验,并在确认系伪证后追究伪证者的伪证责任,法院当庭保留了证据原件,但是庭后罗丽彤与原告串通,竟然斗胆包天地将证据原件退还原告并予以销毁造成无法文检,故意放纵伪证者。 3、罗丽彤涉嫌犯罪情节严重。 阜新腾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是举报人呕心沥血投资巨大的民营企业,因为鲁艳的虚假诉讼,企业股权被罗丽彤查封,造成企业无法经营,经济损失逾千万元。举报人为此十分苦恼,几次有轻生的念头,虽然亲属一再规劝,但是违法者不绳之以法,是难以体现出司法的公平公正。 三、罗丽彤涉嫌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第三十三条规定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2001通过)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一)重大案件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的财产损失壹拾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伍拾万元以上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重伤的。 (二)特大案件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的财产损失伍拾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壹佰万元以上的; 2、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死亡的;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通过)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以上事实与法律规定,罗丽彤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也是确凿的,举报人强烈要求对罗丽彤立案侦查,查处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还举报人以公平,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举报人也将不遗余力,一定要将举报涉嫌犯罪法官绳之以法! 举报人:阜新腾飞肉禽食品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 黔ICP备16004947号-1 )
GMT+8, 2024-5-20 04:44 , Processed in 0.214706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