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正义好心人士: 您们好! 俺叫韩华,俺是五年前,在自家门口做了个小洗煤生意,让不谋好心的骗子把俺诈骗了660多万元的煤款,被诈骗后,俺向济宁市公安局报了案,济宁市公安局立案后,指令微山县公安局并案查处。在办案过程中,微山的警察刘代启、裴中彦在办理吕利华等五人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导致我公司被诈骗660万余元的煤款迄今没有追回,恳请社会各界给予关注,还以公道。 一、案情简介: 2011年3月,犯罪嫌疑人吕利华以莱芜市汇丰利煤炭责任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吕利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把煤拉走,迟迟不予付款,煤款金额达660余万元。期间我公司先后多次派员去找吕利华催要欠款,吕利华均以种种理由推拖。2011年12月31日,我公司再次派员去呂利华处追讨欠款时,发现莱芜汇丰利煤炭责任有限公司人去楼空、已逃匿、手机失联。随后,我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向济宁市公安局报案(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附后),济宁市公安局于2012年3月15日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附后)调查。恰巧,微山县公安局也接到微山县盛鑫公司同样被犯罪嫌疑人吕利华等人诈骗团伙诈骗走240余万元煤款的报案,因两案系同一伙人所为,济宁市公安局将两案合并交由微山县公安局侦办。 二、嫌疑人落网,赃款违法分配。 犯罪嫌疑人吕利华于2014年12月14日被莱芜警方抓获,当月18日下午移交微山县公安局处置,12月19日上午微山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裴中彦给其办理了龋。呂利华处退赃的170万元的现金,只全部分配给微山的受害公司,我公司受害的660万元,未分得分文。一个案件中的两同样受害人,面对的都是刘代启、裴中彦办案,执行同一个诈骗团伙,却没有公平、公正的对待,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原经侦大队长领导亲口告诉我说:微山县盛鑫公司是微山县公安局原领导刘凡华的亲戚(有证人在场,可作证)。 三、嫌犯吕利华龋已两年之久,仍逍遥法外。 吕利华龋候审于2015年12月18日到期。其间,我多次前往、打电话、邮寄书面申请,请求裴中彦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将其诈骗团伙成员一起逮捕归案,迄今为止裴中彦也没有对吕利华变更强制措施,想让吕利华诈骗的事实不了了之,这样的做法无疑会让犯罪团伙仍然逍遥法外,他这种包庇纵容犯罪的行为,己构成玩忽职守的违法犯罪行为。 综上,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我们党首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彰显了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决心。这让我在多年的乌云笼罩下看到了署光,看到了希望。恳请领导监督此案,追究违反党纪国法的犯罪分子,还法律以公平,还我公司以公道。 山东吉恒煤业有限公司 受害人:韩华 2016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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