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汽车资讯 查看内容

发改委:1月1日起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

评论: 0|来自: 国家发改委网站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英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和部署,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

发改委:1月1日起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英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和部署,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按时供油

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二、保障油品质量

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三、规范油品标示

加油站(点)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油、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如:92号汽油(V),0号车用柴油(V)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有效监管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产、销售油品,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促进成品油市场降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环 境 保 护 部

商务部

国资委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16年12月20日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21 09:25 , Processed in 0.04341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