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政府包 ∮违法建筑充当违法建筑保护伞 尊敬的中央领导您们好: ≠报山东省即墨市移风店镇傅家村(原)村主任傅积诚,以其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无恶不作,百姓深受其害。傅积诚纵容其亲戚朋友在本村私打乱建违法建筑。其中有傅积诚违法建筑一处,及村治安主任王永刚、第三小组组长傅志翠、村民傅祖晓(傅祖晓是傅积诚的舅舅)的违法建筑各一处。 2014年起陆续有村民举报此违法行为,经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调查,该四处建筑未经过规划和国土部门审批,均属于违法建筑,有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信访意见答复书为证。2015年初,即墨市移风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将傅积诚的违法建筑拆除(由移风店人民政府副镇长于恒臻亲自带人拆除)。然而其余三座违法建筑一直迟迟没有拆除,经村民多次举报也未有处理结果。我们不知道即墨市政府相关部门到底依的是什么法?依的什么规?即墨市政府的所作所为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吗?难道不是在包庇违法建筑户、充当违法建筑户的保护伞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我们强烈要求即墨市人民政府依法拆除王永刚、傅志翠、傅祖晓在移风店镇傅家村所建的违法建筑,恢复原地块的耕地使用性质。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王永刚在2016年国庆节期间继续建设违法建筑,经多个村民举报,政府才出面制止,但是并未予以拆除。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烈要求追究政府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之责任。以上材料均属实,我们殷切希望中央领导眷对即墨市政府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核实、查处。 山东省即墨市移风店镇傅家村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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