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社会快讯 查看内容

就拿国法当儿戏 对 !

评论: 0

摘要: 就拿国法当儿戏 对 8例:大家看 大家辩吉林省大安市叉干(乡)镇政府违法强占农民耕地800垧 (垧=1万平方米)。吉林省高法开庭审理裁定属违法行政行为,指令白城中法再审,中止原判决。可白城中法为 ...
就拿国法当儿戏
对 !
案例:大家看 大家辩
吉林省大安市叉干(乡)镇政府违法强占农民耕地800垧 (垧=1万平方米)。吉林省高法开庭审理裁定属违法行政行为,指令白城中法再审,中止原判决。可白城中法为了维护地方政府和官员的利益,为了自身的利益,知错不改,维持原判。受害的农民不服,办案法官代表法院告知农民代表,中国的法律不同的法院和法官有不同的解释。难道说中国的法律为了整治老百姓真到了官断九条路,咋说都有理的程度吗?
农民不服,推荐代表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白城市检察院收到省检转发的抗诉材料后又做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对农民代表推荐的代理人说,法律依据不同的法院和法官有不同的理解,法院已经做出最终判决,你们说什么都没用。
我们提出,吉林省高法已裁定政府违法,白城市中法判决叉干(乡)镇政府强占农民耕地合法,到底谁对谁错,我们依法要求上级法院再审不行吗?难道说提出的依法治国,从严治国的大政方针到了白城法院和白城检察院就成了一句空话吗?办案的法官,检察官都说在这里解决不了,你们能找谁就找谁去!
叉干镇政府说这样干的对,大安市政府肯定干得好W城市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都拿国法当儿戏,让受害的农民老百姓找谁去,到什么地方去依法维权?难道说非逼农民一起去闹政府、不遵纪、不守法这条路吗?而后,再找个理由说是农民集体闹事,动用警察抓起来才心安理得吗?

案 例 事 项

吉林省大安市叉干镇政府,不给农民安置,不给补偿1分钱,违法强占农民建国初期就依法登记注册耕地近800垧开发稻田。完功后施行强占强管对外发包,收取全部经济利益,不给农民返还1元钱。至使庆发村和民乐村李二屯2000多人生活极度贫困。以庆发村土地承包到户时为例:登记注册耕地937.4垧,被占581垧,占总耕地面积62%。原二队36户每人只分8分地,原五队38户没分1分田。土地被占后,他们的孩子因家庭贫困读完中学的不到10%,没一个上大学的。为了生存的权利和摆脱生活困境农民始终坚持依法维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15)吉行监字第185号中已确认,本院认为,大安市叉干镇庆发村全体村民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一、本案指令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高法作出这样的裁定是在确认事实后,依据行法第九十一条(二)(三)(四),说明中法原判决和大安市政府的三个土地确权决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行政行为违法无效,应判撤销。依据行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时,还是知错不改,保护地方政府和官员的经济利益所做行(2016)吉08行再1号判决维持原判。申请人绝对不服,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省检转白城市检察院,白检已作出(行)监[2016]22080000085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至此,受害的农民依法维权以无路可走,渴望全国的法律人士、老百姓参与这一案例的大辩论,尊重事实,依法公平公正的作出自己的判决:

事 实 与 法 律 依 据

吉林省高法,和白城市中法多次庭审此案时,申诉人、被申诉人、第三人三方都承认以下所有事实,法院也已多次确认清楚。
1、1979年前争议土地属三个村建国初依法登记注册耕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权。
2、1979年因耕地遭受内涝自然灾害后,叉干乡政府提出和三个村联办乡镇企业养鱼场,三个村以土地作价入股达成乡、村4:6分成协议,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农民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内联乡镇企业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法律规定,明确说明,土地权属没有改变。
3、1986年因养鱼失败,原叉干公社一直没有兑现4:6分成协议,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叉干镇政府就失去了管理权,把乱摊子推给农民,1987至1990年土地已由庆发村、民乐村李二屯组织农民排水复耕。
4、1990年叉干乡政府借国家开发中低产田惠农富民政策之机,没有和三个村协商就自行申报开发水田,通过审批后,未和三个村做任何协商,就利用国家投资的355万元,组织全乡十一个村农民在三个村已经收回土地三权并已复耕的土地上动工,开发稻田700多垧(不包括道路和造林地,再审当庭已确认镇政府没有投入一分钱)。完工后就自行对外发包,收取全部利益。到现在也没有和三个村签订任何土地使用合同,没有给农民任何补偿和采取妥善的安置措施,没有给农民返还1元钱,更没有土地变更手续。
白城市法院一、二审,和再审判决中都明确说明经审查确认事实清楚,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只讲叉干镇政府违法强占耕地的管理权,却罔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三个村集体所有,并一直没有改变这一事实,违背法律条款明确规定,袒护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有悖法律尊严办案,甘当地方贪官链条利益的保护伞,套用大安市政府决定中适用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明显是废弃前指,建国初就已经属三个村农民集体依法登记的耕地,所有权、使用权一直没有改变的事实;却取其后指,已属乡政府集体所有,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做最终判决。在几轮庭审中都已明确:<1>叉干镇政府不是农民集体,乡(镇)政府组织参加水田工程改造的十一个村农民更不能作为二十一条中所指的那个农民集体,享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受益者。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土地整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确说明,是(乡)镇政府组织本乡民众参与支援受灾区域农民增产增收的应尽义务。更加明确的是,这十一个村的农民没有得到1分钱的经济利益,而是全部归(乡)镇政府和乡干部所得。同时还明显否定第十三条依法登记注册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权,确权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农民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内联乡镇企业土地所有权不变。第二十四条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政府没有土地变更手续)法律规定。大安市政府和白城市法院、法官都没有超越国法的权利,任性曲解法律规定;<2>叉干镇政府以权违法强占农民耕地与民争利,并非合法使用管理农民耕地,霸占多少年都要归还;<3>尊重历史是农民的耕地;<4>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目的是惠民富农,绝非鼓励政府贪官变成摇钱树,维护贪官私利就是违法。
受害的农民在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情况下都无法维权,只好求取社会、媒体、网络平台的声援,还受害农民一个公道!

代表人:李海
电 话:15704082537
2017年1月3日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7-15 22:41 , Processed in 0.04593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