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香港商人在洛阳投资的悲惨遭遇 2016年12月26日,网友从优酷网看到一则关于一个香港商人在洛阳投资的悲惨遭遇的视频,该视频内容非常令人震惊,网友见到了该视频的发布人陈永钊,并对视频中提供的证据材料一一加以核实,现将陈永钊的口述内容公布于众。 国内的同胞们,您们好! 我的名字叫陈永钊,我是一名香港商人,上一周被解放军150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我现在公开发表这段视频,是希望在自己临终前让大家对河南省洛阳市糟糕的投资环境以及可怕的法治环境引起高度关注。我这里有大量详实的证据和事实来揭露这里的黑暗面。我郑重声明,我对视频里所涉及的一切内容负法律责任,我绝对没有募捐的用意。今天是2016年12月20日。 这个建筑位于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59号,新都汇商场正对面。这栋大楼占地200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500多平方米。1999年,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将该土地以抵债1.2亿人民币的形式抵给洛阳大鹏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我是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在我们办理过户手续的期间,原洛阳市郊区房管局利用其成立的洛阳润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一个名叫李温功的个体户在洛阳市城乡规划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以及洛阳市住建委的帮助下,居然在属于我的土地上盖起了这座典型的违法建筑!为了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我代表大鹏公司开始了艰辛又漫长的诉讼之路,,,,,,,, 其实这个官司是非常简单的,众所周知,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盖大楼之前,开发商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可以施工建设的,而这个洛阳润来公司和李温功硬是在没有取得这些合法证件的前提下违法盖起了这座大楼,并且公然出售、出租获醛利,而为他撑腰打气的正是代表洛阳市人民政府的规划局和住建委等部门。我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官商勾结、官官相护的实例。 从此,我公司先后在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维权,同时,先后向洛阳市委、洛阳市纪委、洛阳市信访局等部门提交了申诉书。请大家耐心查看下面所有真实的文件。 长年的诉讼下来,我本人已经是极度的身心疲惫。终于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国家出台了依法治国的纲领,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异地审理。2015年的10月,我公司作为原告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诉求法院判令被告洛阳市人民政府责令洛阳市城乡规划局依法拆除侵占我公司土地的违法建筑,履行保护原告大鹏公司的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2016年9月1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洛阳市人民政府及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均无法举证证明该建筑开发商具备相关的合法手续来进行盖房,更为恐怖的是,二被告居然强辩,此建筑即使没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仍然属于合法建筑。言外之意就是告诉在场的所有人,洛阳市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局可以自行解释法律,洛阳的土地,他们想怎样搞就怎样搞!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我准备了大量详实的证据维护我方权益进行庭审辩论,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审判长多次阻止我发言,强行限制我的提问内容和时间!这位名叫孙晓飞的审判长明显剥夺了原告的诉讼权利,违背了审理程序和他应该有的职业道德。审判长还在法庭上与洛阳市城乡规划局王副局长笑脸寒暄,相互恭维,公然亵渎法庭的严肃与庄严! 从2015年立案到今天已经过去了14个月,谁能告诉民众,这难道就是河南庶括洛阳市对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吗??!!尊敬的各位海内外同胞,尤其是准备来洛阳投资的各位同仁,我在洛阳的十几年遭遇可能就会以家破人亡画上句号,在这里我要奉劝大家认真审查这里的投资环境以及个别的政府官员!在此,我也恳求河南、洛阳的政府官员以及审理此案的法官大人们,在我告别世界之前能否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托你了,拜托你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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