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铜宝村十组的村民。 武冈市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工程强制要征用我的卓,强制拆迁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理来说,拆迁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政府廉价强制拆迁,补偿太低(每平方米460到700元,本地房地产的价格3000元左右/平方米),并威胁我签协议。 我一栋三层装修好的楼房+一层地下室共520.76平方米(下方上传了图片),临近大路旁,加上装修只获得47万元左右的赔偿。武冈市思源实验学校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在没有进行房产评估,也没有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的情况下,以每平方米460到700元的价格强制拆迁(2013年的房屋征收条例),其中有一工作人员发言威胁如果不签拆迁协议,政府一定有办法对付你,无奈之下签了协议。同村还有很多人面临这个危局。 通过网上咨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房地产的价格3000元左右/平方米)。这应该是无效协议,问题是武冈市思源实验学校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如一大树,我只是一个蝼蚁,我该怎么办?政府还让不让老百姓活??? 谁能帮帮我们,救大伙于水火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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