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讯(记者刘 阳 通讯员杨清波)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近日市财政下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450万元,用于对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和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了解,此次下拨资金系2017年提前下达的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55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295万元。 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补助标准有两种: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补助,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0元。目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已下拨到各县、区。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各地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补助,按月足额社会化发放到补助人手中。社会散居孤儿,是指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年龄未满18周岁,因父母伤亡、病故,查不到生父母,由亲属或其他监护人抚养的未成年人。补助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孤儿的个人账户中,以确保孤儿的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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