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下午,家住南阳市仲景路尚城国际的多位业主反映,该小区西门口原来道路宽敞,物业及开发商都声称西门为消防门,并要求业主不能在此停车,而现在被称为"生命通道"的门口,却被不知名的单位或个人,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建小吃一条街来带动尚城的商业。具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在施工期前并未知会业主,施工期间在小区内开下水通道,业主曾多次质问物业,物业表示人家有批文,他们管不住,业主们打消防城管举报电话,消防城管来看了看现场又不了了之(具说已经打点好了,相关部门都是走过场),请问如果发生火灾,业主们的生命财产,又有谁来为我们负责?执法部门难道不是为人民服务,是为钱和权服务吗?因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无法集体诉求于法律,只有向媒体求助帮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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