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和当事人监督于千里之外 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今天,我怀着极其郁闷的心情,向全社会官方的、民办的,以及拥有影响力的各类子媒体、自媒体发出求助,希望你们履行新闻监督职责、伸出正义援助之手,揭露河南镇平县人民法院,执法违法不依法,知错犯错不纠错、拒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于千里之外,恶意损害当事人权益的事件,以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 我叫江新智,今年七十八岁,祖籍河南省镇平县,现住陕西省澄城县。虽与河南两省相邻,但实际距离也有千里之遥。 我原籍河南省镇平县。40多年前,我因工作原因,迁居陕西省澄城县。镇平县政府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局违犯法定程序,仅凭三个普通人的简单书证就将我的房产权和城市土地使用权属就办到了我侄儿江涛的名下。 为了主张权利,我如同三滴血中周某一样,艰难爬涉、数次赴豫、几经过堂,信访、诉讼、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发还重审,多番折腾,人民法院终于查明事实,依法撤销了镇平县国土资源局违法为江涛办的土地证,而认为房产证己超过诉讼时效而不予追究。为了讨回公道,七十高令的我,不仅长年穿梭于秦.豫两省,被镇平县法院院长和房管局局长当猴耍,踢来踢去无结果。 尤其是江涛与我财产侵权纠纷一案被发回镇平县人民法院重审后,该院民庭赵庭长己按程序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我在陕西家乡盼星望月,期待公正的判决和庄严的宣判。但令人心寒的是,在开庭结束三个月之后,我接到的不是通知宣判的传票,而是赵庭长因受到威胁要求回避的一条信息,而且,镇平县人民法院己对变更审判长一事作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之规定,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而本案己经庭审辩论终结三个多月,不知该院以回避为由变更审判长是否合法? 李姓法官担任主审法官后,又火急火燎的要追加江涛兄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本案诉讼活动。请问李法官,本案案由到底是财产侵权纠纷,还是继承纠纷?追加江涛兄长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与江涛与我的财产侵权纠纷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为了申明理由,我家属数次致电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刘伟,陈述理由,请求过问,但却遭其拒绝,并将我们的电话打入黑名单,拒我们和媒体的监督于千里之外。 自中央八条禁令措施实施以来,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活动,现在又全面铺开了六查六看一争当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效果十分明显。但我在河南省镇平县法院的耳闻目睹和所见所闻,看到的是这里的官僚主义仍十分严重,不仅目无中央三令五申,渺视媒体监督,更是把老百姓的合理诉求用脚踢。 清平世界,荡荡乾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肃纲整纪,严明法规,使大批不为民谋福祉者被淘汰,但镇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刘伟,在媒体数次监督、网络全面发酵的情况下,不仅心不跳,脸不红,一错再错,既不答复,又不否认,而且拒媒体等监督于千里之外,使我的案件始终处于违法审理的程序之中 我衷心希望媒体为我一呼,在此深表感谢! 〈映人:江新智 代理人:周驰镇 2017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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