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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部分网上防霾医疗器械存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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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季雾霾天气增加,消费者购买防霾工具频率上升,但部分防霾用具的使用效果并不尽如人意。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购买自用医疗器械产品的消费警 ...

 ‖季雾霾天气增加,消费者购买防霾工具频率上升,但部分防霾用具的使用效果并不尽如人意。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购买自用医疗器械产品的消费警示显示,网络上存在以“雾霾克星”、“净化雾霾”等为噱头对部分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上述消息显示,一些不法商贩在网络上以“雾霾克星”、“净化雾霾”等为噱头对部分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并借“雾霾天气”非法销售制氧机、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等产品,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医疗器械产品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网络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应在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买自用医疗器械产品,并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按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在市场流通中,不止防霾的医疗器械须谨慎购买,一些防霾工具也存在问题。近期,江苏省质监局发布2016年口罩产品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报告,问题产品发现率高达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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