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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罚20万,公司财务自首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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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虚开增值税发票,公司财务自首  2016年4月7日金湖县公安局立案调查淮安方益铜业有限公司、淮安凯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涉税问题。2016年6月6日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以金检诉刑诉(2016)94号起诉书指控芜湖市科阳电热材 ...

  虚开增值税发票,公司财务自首

  2016年4月7日金湖县公安局立案调查淮安方益铜业有限公司、淮安凯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涉税问题。2016年6月6日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以金检诉刑诉(2016)94号起诉书指控芜湖市科阳电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财务会计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金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为芜湖市科阳电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某某,在没有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淮安方益铜业有限公司、淮安凯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检察机关认定被税务机关认证抵扣14份,抵扣税款共计人民币234669.02元。

  2016年4月,公司财务会计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之后,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主动退还全部抵扣税款234669.02元。

挂牌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罚20万,公司财务自首缓刑两年

 。金20万,财务获缓刑

  2016年7月7日,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苏0831刑初96号刑事判决书,结果如下:

  (一)被告单位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公司财务会计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告单位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退出的抵扣税款234669.02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业绩良好,为何铤而走险不得而知

  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阳新材,835098)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于2015年12月25日登陆新三板。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可分为自限温电伴热带系列产品、恒功率电伴热带系列产品以及电伴热方案设计。

 ∑阳新材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93,355.64元,较往年增长42.17%;实现利润总额6,661,811.51元,实现净利润5,624,923.27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为50,629,433.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52%。

  从财务数据来看,科阳新材收入和净利润保持增长趋势,实在没有必要铤而走险呀……

  事发后未披露,主办券商发风险提示

  2016年8月12日,科阳新材发布涉诉补发申明:因案件一直到7月底才全部处理结束,且因当事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规则不熟悉,未能及时告知主办券商,故未能及时发布涉及诉讼及仲裁公告,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其主办券商中银国际证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朽注意到,主办券商对于挂牌公司未尽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很郁闷,以至于公告第二页完全扫描倒了。(姑且倒着看吧,脖子扭一扭,治疗颈椎病)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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