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 (住宅) 使用权 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工作的通知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通知明确,一、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 (住宅)使用权出让前需确定该宗地综合房价最高限价,并按照 熔断地价和房屋建安费用、各类税费等确定房屋成本指导价,以 保护公平竞争。地价达到熔断价格后,进行网上一次性竞综合房 价,按报价最接近房价平均值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土地竞买人 报价低于房屋成本指导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为防止土地竞买过程中的恶意竞价行为以及房屋销售过 程中的暗箱操作,通过 “限地价、竞房价”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 商品卓项目销售时,需在严格监督下公开面向社会销售,确保 商品卓销售的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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