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地下室,大家一定不会陌生,许多人家里暂时用不到的东西都会放到地下室,其中不乏一些贵重的东西。但地下室往往都没有监控,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容易成为小偷的目标。 近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用鼻子锁定目标后盗窃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白酒几十次,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作案 寻着酒味儿作案 2010年,于某某开了一家烟酒超市,正常经营之余,也回收高档白酒。开烟酒超市的几年里,于某某练就了一项绝技——有些藏酒放置时间较长,因为密封不严会出现轻微渗漏,一般人发现不了,但他却能闻出来。 凭借这身本领,于某某伙同刘某某、侯某某开始在郑州高档小区地下室盗窃高档白酒,其间又加入了新成员李某。 作案时,于某某带着撬杠等工具先下到地下室,寻找有酒的房间,其余三人放哨。 据嫌疑人刘某某交代,于某某能够轻松闻出哪个房间囤有白酒。在锁定有酒的房间后,于某某将防盗门上的猫眼去掉,再次确认房间中是否有酒。看到白酒后,于某某用所带工具将防盗门撬开,并招呼放风的三人将白酒运到面包车上。经查,该团伙最多一次盗窃白酒38箱、276瓶。 落网 面包车被盗却不敢报警 从2012年开始盗窃白酒,四人就将赃物销往郑州各个回收烟酒的商店。 2014年,于某某等人的作案工具——面包车被盗。我哪敢报案,我看见穿警服的人就害怕,路上看见警车躲得远远的。于某某称,自己气愤之余却不敢报警。 2016年11月28日,于某某、刘某某、侯某某在郑州市商城路一小区实施盗窃,并将得来的白酒销赃。 按事前的约定,这次销赃没有分钱,三人一致同意用赃款购买一辆新的面包车,然而这辆新车却一直没买到。 2016年12月6日,失主杨某发现地下室被盗报案。同年12月8日,于某某、刘某某、侯某某三人落网,主动供述了第四名同伙——李某。 目前,于某某等四人因涉嫌盗窃罪被管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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