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房产资讯 查看内容

签阴阳合同避税被判无效

评论: 0|来自: 广州日报

摘要:   广州日报肇庆讯 (全媒体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刘成、胡志勤)偷鸡不成蚀把米。肇庆市广宁县法院近日审结了一宗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款的案件。由于贪图蝇头小利,原、被告签订阴阳合同并被房产中介利用,被告 ...

  广州日报肇庆讯 (全媒体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刘成、胡志勤)偷鸡不成蚀把米。肇庆市广宁县法院近日审结了一宗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款的案件。由于贪图蝇头小利,原、被告签订阴阳合同并被房产中介利用,被告被诈骗了首期房款12万元和契税3万元,向当地警方报警,中介罗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2013年11月25日,原告陈某某、杜某某(本案中的卖房一方)与被告熊某某(买房一方)听信房产中介员罗某的蛊惑,为规避税款签订阴阳合同,把实际购房总价款40万元在合同上写成28万元。原、被告双方还口头约定,购房款分两期支付,被告先支付首期房价款12万元,原告收到款项后,双方再去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被告再支付给原告剩余房款28万元。

  然而,在中介的要求下,被告先后将首期购房款12万元及契税3万元转账给他。后房产过户手续没有办妥,罗某也不归还15万元,原告向被告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26 07:37 , Processed in 0.04458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