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返还型降险被叫停”的消息在朋友圈流传。不少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借机宣称,“你之前购买的将成为绝版险种,保险开始抢着买......” 不过,这样一则“言之凿凿”的新闻却是假消息。6日,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炒停“返还型降险”的消费提示称,上述报道与事实并不相符。 …济导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山东保险市场,确有上述不实消息传播发酵。尤其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下称“平安人寿”)为代表的不少大型险企销售人员借“炒停”搞促销,试图蒙蔽众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 ≡此,保监会明确指出,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 一度沉寂的销售手法“炒停”风,在近期寿险圈重新刮起。 “2017年4月1日起全面引用第三套生命表和重疾发生率表,保险费率将全面调整。”3月7日,一名平安人寿工作人员发布的一则“重要通知”赫然写着,“重大疾玻险费率上调30%,所缴保费不再返还本金,不是你家保险公司的停售,而是全国。” 上述保险销售人员还“义正辞严”地在朋友圈写道,“3月份我告知每一位朋友客户,保险要涨价。整个保险业,所有保险公司,降险、意外险、养老险、年金险都会有一个变革,这是20年来最大的一次重要改革。” ▲另一名平安人寿销售人员也在同日,转发央视的新闻视频,报道中提及,“降险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返还型降险即将停售,此后所有降险均为消费型,有病赔钱,没驳本的时代已经终结……”。 此外,包括“保监新规4月1日开始执行,高现金价值产品即将停售”等消息在朋友圈中比比皆是。 更有甚者,还将此类假消息与“平安人寿将于4月1日开始停售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2016)等57个险种”的红头文件一并列出,试图为假消息披上具有合理说服力的外衣。 7日下午,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了平安人寿济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在公司层面,散播“停售”等不实信息的这些销售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对于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确实做了相关的宣导工作,也有相关制度要求。 7日晚间,平安人寿上述相关负责人向经济导报记者反馈,有关“停售”的个别销售行为已转公司业务部门处理调查。 其实,不仅是平安人寿,不少大型寿险企业也借机“造势”冲规模。在一家大型上市险企山东分公司的朋友圈中,类似不实传言也有存在。 …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流传的虚假消息中,所引用的监管新规“1月1日起实施”与“4月1日起执行”的表述存在明显“自我矛盾”。 其中,保监会就举例辟谣,称“降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并适用至今,报道中所附视频也是2006年对降险管理办法的报道,而并非近期新闻。” 此外,“返还型降险”的“混淆概念”动机也较为突出。 “‘返还型降险’这种表述并不准确”,保监会解释,按照保险产品设计类型分,人身险产品可分为: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从分类看,没有“返还型”产品设计类型。 “我们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中描述的‘返还型降险’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降险。”保监会进一步说明,但“返还型降险”并不是我国商业降险的责任险种。 事实上,今年前后,监管部门确实就强化人身险产品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16]199号,下称“人身险监管通知”)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人身险精算制度通知)。 但是,上述通知与“叫停返还型降险”以及所谓的“人身险费率上调”毫无关系。 其中,人身险精算制度通知目的在于再次提高人身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推动全行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可以规避个别公司暴露出业务结构单一等风险隐患。 人身险监管通知则旨在进一步强化对新型保险产品的全流程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理权益,促进人身险业持续降发展。 …济导报记者了解到,近期,人身险保险公司确实也在根据人身险监管通知要求,对本公司保险产品进行主动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在4月1日前主动停售。 不过,保监会明确表示,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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