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关于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问题,姜大明部长表示:有恒产者有恒心。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去年底,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这一办法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欢迎。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卓,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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