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28日晚,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卓。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卓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卓信贷政策。 此外,通知还指出,将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卓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降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卓。 〓、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卓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卓信贷政策。 三、卓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卓申请卓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卓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2017年3月28日 |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26 14:42 , Processed in 0.04136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