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时事要闻 查看内容

男子买5元散装鸭蛋发现过期 超市被判赔偿千元

评论: 0|来自: 重庆时间网

摘要: 原标题:男子买5元散装鸭蛋发现过期 超市被判赔偿千元超市散装食品较包装好的同类商品价格较为便宜,若散装食品过保质期,超市将承担何种责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重庆市某超市有限 ...

原标题:男子买5元散装鸭蛋发现过期 超市被判赔偿千元超市散装食品较包装好的同类商品价格较为便宜,若散装食品过保质期,超市将承担何种责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重庆市某超市有限

原标题:男子买5元散装鸭蛋发现过期 超市被判赔偿千元

超市散装食品较包装好的同类商品价格较为便宜,若散装食品过保质期,超市将承担何种责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重庆市某超市有限公司渝中区人和街分公司(以下简称为“超市”)赔偿李先生1000元。

2016年9月9日,李先生在超市购买了散装鸭蛋1袋,价格为5元。散装食品标签显示品名为鸭蛋,到货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保质期为7天。保质期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4日,然而李先生购买的时间为2016年9月9日,表明这袋鸭蛋已过保质期5天。

李先生认为,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超市赔偿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本案中,李先生在超市购买了散装“鸭蛋”1袋,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庭审中,李先生举示了散装食品实物、购物小票以及散装食品标签,显示涉案食品在购买时已超过了保质期。销售过期食品应视为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9-12 15:04 , Processed in 0.341753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