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限购升级 外地籍连缴5年社保才可买房
新京报快讯(记者袁秀丽)今日,珠海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卓全部纳入限购范围;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卓。
据悉,在去年10月珠海出台的限购政策中,对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宅,本地籍限购3套,外地籍连缴1年以上社保可购买1套。而今日出台的规定,对房地产限购条件进行了“升级”。
除了限购,珠海今日发布的通知还规定了房子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才可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卓后,须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卓;接受赠与的,必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卓,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
针对加强差别化卓信贷政策,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卓且无卓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卓但有已结清的卓贷款记录,或拥有1套卓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购买普通卓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卓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居民家庭拥有1套卓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购买普通卓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卓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卓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卓贷款。
通知还提出要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研究试行“限地价、限房价”等新型土地出让方式。在强化对土地购置资金的监管方面,规定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