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张帆摄
原标题:河北承德开启楼市限购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
中新网承德4月11日电(记者张帆)继廊坊、保定、石家庄等环京地区出台楼市限购政策之后,河北承德也加入了楼市限购行列。昨日,承德市人民政府连夜出台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实行卓限购和差别化卓信贷政策。
意见规定,非承德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范围内限购1套新建商品卓。对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卓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买的商品卓须取得不动产证满二年后方可转让。
意见称,首次购买普通卓且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承德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已拥有1套卓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购买普通卓,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卓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购买普通卓,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卓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卓贷款。
意见指出,承德市还将加大住宅用地及卓供应。对于商品住宅供应不足的县区适当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排查和处置力度;对应开工未开工的土地逐宗清理、逐宗督办;对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督促企业一次性上市公开对社会销售。
意见表示,承德市将加大房地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恶意炒作、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捆绑搭售,以及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价格申报及备案制度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整顿房地产中介专项行动,打击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等违规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此外,承德市人民政府还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规范预售审批程序,严格要件审查。通告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宣传、展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10日内一次性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等相关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