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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郑州城郊铁路票价问题 市民起诉郑州物价局一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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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心提示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市民就郑州城郊铁路票价起诉郑州市物价局一案(本报2月18日A04版曾以一张地铁票引发的官司为题报道),昨日下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就4年前的听证会究竟 ...

  核心提示<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市民就郑州城郊铁路票价起诉郑州市物价局一案(本报2月18日A04版曾以一张地铁票引发的“官司”为题报道),昨日下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就“4年前的听证会究竟是听证1号线票价还是全网票价”“郑州市物价局的批复究竟是否合法”“地铁票价能否不实行线网统一计价”等焦点问题,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法庭上均陈述了各自意见。

  回顾<

  8元票价引质疑,郑州城郊铁路票价出台是否经过听证?<

  今年2月11日,市民张伟通过自助购票机支付了8元票价,在刘庄站乘坐地铁2号线和城郊地铁线,前往新郑机场。也正是这8元,让他对城郊铁路票价产生了疑问,因为在他印象里,1号线曾经有过“承诺”,即“1号线全程票价最高5块”,城郊铁路“突破”这么大,有啥依据?

 〈照张伟的说法,他查询了解到,城郊铁路票价未经听证,而是“套用”了2013年郑州市物价局对郑州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票价的批复。

  身为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张伟认为,城郊铁路是地上高架线路,与地下线1号线、2号线在建设成本、拆迁成本、运营成本、能耗成本、乘坐人群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套用1号线的听证结论、收费标准,属于移花接木,不仅不合理,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今年2月13日,张伟将郑州市物价局起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撤销该局对城郊铁路和轨道交通2号线票价作出的批复,获得法院受理,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三人。

 〃庭调查<

  郑州城郊铁路未进行成本监审,目前亏损严重<

  昨日下午2时30分开始的此次庭审,作为被告的郑州市物价局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丽英,郑州市物价局价格监审中心一名负责人王阳及被告方代理律师共三人到场,该局局长、法定代表人杨虎臣未出庭。此外,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也出庭应诉,由一名职工和代理律师参加。

  在庭审的法庭调查阶段,原告方出示了乘坐郑州地铁2号线、城郊铁路到机场的票据,共计8元,并表示被告的批复行为侵害到了原告方的财产权利。

  郑州市物价局出庭应诉的王阳在接受原告询问时透露,郑州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进行了成本监审,但城郊铁路并未进行成本监审。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出庭人员则介绍,自开通以来,郑州市城郊铁路日均客流量不足5万人,而1号线、2号线日均都在40万左右。目前,城郊铁路共运送乘客375万人次,票价收入934.99万元,而运营成本达到4750.84万元,亏损3800多万元,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原告方认为,地铁投入主要来自纳税人税收,应该保持公益性,亏损是合理的,盈利反倒不合适,而且从全国范围看,绝大多数的地铁运营都是亏损的。同时,亏损与地铁票价的制定程序,并无直接关系。

  焦点<

  4年前的票价听证会,究竟是听证1号线,还是全网?<

  在法庭辩论阶段,郑州市物价局方面认为,该局对城郊铁路的票价批复,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

  该局代理律师出示的九组证据,包括该局发布的郑州地铁票价听证会2号公告、郑州地铁票价听证方案摘要、郑州地铁票价听证报告等文件,用以证明:2013年9月6日,该局召开了郑州市地铁票价听证会,并非如张伟所述,城郊铁路票价制定未经听证程序。

  不过,张伟提出,该局回避了1号公告,而1号公告则是听证会的重点。按照他出示的1号公告内容,该局举行的那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是“郑州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票价”,而非郑州地铁全网票价。

  “包括在郑州市物价局随后出具的诸多公开文件中,都有这样的显示。”张伟说,“听证事项已经非常明确了,这是公开发布的,如果是全网票价听证,那对市民来说,积极性、关注度肯定是不一样的,由此带来的听证代表能够代表的范畴,肯定也是不一样的。”

  张伟说,载明的听证事项,证明了郑州城郊铁路票价未经听证,包括未经成本监审,都是佐证被告程序违法的关键。

  他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郑州市物价局在制定城郊铁路票价过程中,必须履行听证程序,特别是在城郊铁路与作为地下线的其他线路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未经听证就是程序违法。

 ≡此,被告方解释说,在听证会的后续开展中,涉及到了其他线路的票价问题,并非单纯的对1号线一期工程的票价听证,这与之前的公告的听证事项也不矛盾。同时,该局作出的城郊铁路票价批复,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保持了郑州地铁票价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

  争议<

  郑州城郊铁路现行票价制定,究竟是否科学合理?<

 』问及城郊铁路票价能否单独计价,郑州市物价局和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方面在庭审过程中均明确表示,不能认同。

  “原告过分考虑成本,对票价制定的认识可能有误区,因为地铁票价制定与一般商品价格不同,要一手托3家:群众可满意,企业可运营,政府可承担。”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代理人说,地铁票价的制定要兼顾公益优先、合理比价、政府裁定、统筹线网4个原则,深究两条线路的各种成本意义不大。

 ≥他们讲,目前国内开通机场轨道交通的城市共有9个,除北京市地铁机场线(单程25元)和香港地铁机场线(单程60-100港币)因单独计费,执行不同的计价办法外,其他7个均采用单一定价体系,除线网票价整体调整外,不再对单条线路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

 』告方称,如果施行城郊铁路单独计价,将对市民出行造成很大麻烦,比如需要出站再进站,而且随着线网逐渐密集,技术、管理方面也会出现很大问题。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代理人现场直言,城郊线部分并非不能再单独听证,但一旦单独听证,综合种种因素,票价可能会比现在提高,而维持现有定价,得到实惠的还是广大市民。

  上述代理人表示,在目前开通城郊铁路的城市中,郑州地铁全程最高9元的价格,仅高于武汉,处于较低水平,与郑州市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城市经济综合实力相匹配。从运行实际来看,郑州市地铁票价兼顾了郑州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消费者承受能力、企业运行成本、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的合理比价、公共财政负担能力等诸多因素,并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认可和接受。

  不过,张伟不这样认为。他说,郑州人均收入低于武汉,“为啥追求公益优先的地铁票价要比人家高?”

  疑问<

  “线网逐渐密集,票价能一直照搬1号线吗?”<

 』告方提出,目前郑州市民从市区到机场的所有出行方式中,地铁是最实惠的,“大巴20块,城际铁路12元至36元不等,出租更贵。”张伟却表示,铁路、大巴、出租都属于市场运行,与主要是纳税人出资、承担着公共交通任务的地铁没有可比性。

 ≡此,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代理人解释,地铁运营撒于政府财政能力,北京地铁曾经2块钱“随便坐”,但即便是北京,依然承担不起如此巨大的投入,最终也改成了3块起步,分段计价。

  郑州的地铁票价最高9元和武汉的7元,仅差距2元,并不多,或许有读者会认为张伟太过较真,他到底图啥?张伟感叹说:“相对于票价,我更关注的是批复程序是否合理合法,而关注批复程序的合法性,是希望票价更合理,当然这个合理,不一定就是票价的降低。”

  有关人士认为,随着航空港区的发展和郑州南站的建设开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乘坐城郊线,目前刚刚开通3个月的线路,将关系到所有郑州市民。如果现在不能对城郊线的票价进行合理的定价,随着线网开通逐渐增多,如果都照搬现有模式套用1号线一期工程定价,可能会使问题越积越多。

  昨日的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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