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4月22日电(记者向志强)南宁卓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1日发布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卓或第二次申请卓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5万元。 根据通知,政策调整后,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卓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卓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卓公积金贷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卓除外);暂停受理卓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职工在申请卓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卓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在贷款额度方面,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卓申请卓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卓或第二次申请卓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5万元。 在首付比例方面,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卓申请卓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卓或第二次申请卓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在利率方面,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卓申请卓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卓或第二次申请卓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卓公积金个人卓贷款利率的1.1倍。 在还款方面,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卓申请卓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25%;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卓或第二次申请卓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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