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今天24时开启,由于上轮国际油价上涨,本轮(4月13日至4月26日)下降,本轮平均油价与上轮大致持平,因此本次调价搁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7年4月1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轩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4月26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4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因此不作调整。接下来,发改委将继续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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