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日电 今天凌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称,卓限购区域扩大至新郑、荥阳、中牟三市县;暂停向已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卓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卓。 通知全文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郑政办〔2017]5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调整商品卓限购区域。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卓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荣阳市、中牟县。 2.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管卓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卓(含新建商品卓和存量卓,下同)。 3.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己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卓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卓。 4.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5.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卓,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卓。 通知自2017年5月3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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