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4日讯 5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发布甬保监罚〔2017〕13 号文件,对太平人寿宁波分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陈小燕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5年4月至6月,太平人寿宁波分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陈小燕与王某芬私下约定,陈小燕将实际由自己销售的3份保单挂在王某芬及颜某杰名下。相关事实,有太平人寿宁波分公司关于陈小燕挂单处理过程的说明和关于对代理人王某芬、颜某杰品质处理决定的通知、相关保单资料、银行转账凭证、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文件指出,陈小燕欺骗保险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宁波保监局决定给予陈小燕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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