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为贯彻落实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7月1日前实施准备工作,5月18日北京证监局向辖区各基金经营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对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准备情况开展自查。 据悉,此次自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技术设备、对管理办法的培训宣传以及投教产品制作等方面内容。 制度管理方面的检查要点包括:适当性管理的内部制度是否健全;其他制度情况,如销售制度中是否存在鼓励不适当销售的考核激励措施;归纳公司对现行与适当性相关规定的梳理情况,制定修订废止文件的情况,修改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否已正式发布以及是否有进一步修改安排。 在人员配备方面的检查要点包括: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部门;专职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人员安排情况和人员数量。 在投教产品制作方面的检查要点包括:公司在管理办法实施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投教产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相关内容附件报送。 通知还表示,各机构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填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准备情况自查工作底稿,并统计工作开展相关情况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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