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社会快讯 查看内容

甲醛超标360倍!济南毒粉条案主犯获刑九年

评论: 0

摘要: @法制日报5月21日消息,在山东济南槐荫某郊区一处肮脏简陋的小作坊内,三四个人只用工业明胶、六偏磷酸钠、海藻酸钠三种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就能合成我们餐桌上食用的粉条。这种毒粉条经甲醛浸泡后,大量流入路 ...

@法制日报5月21日消息,在山东济南槐荫某郊区一处肮脏简陋的小作坊内,三四个人只用工业明胶、六偏磷酸钠、海藻酸钠三种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就能合成我们餐桌上食用的粉条。这种毒粉条经甲醛浸泡后,大量流入路边摊点和排挡。仅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不到一年时间,被告人邱某等四人凭借毒粉条非法销售金额多达45万余元。经对现场提取的三份粉条样品进行检测,均检验出甲醛1800余mgkg(检测低限5.0mgkg),甲醛含量严重超标,极大危害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引人震惊的毒粉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主犯邱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孙某等三名从犯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相应罚金。

毒粉条制作点。 本文图片均来自@法制日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孙某、付某、颜某利用工业原料暗中生产、销售毒粉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邱某作为毒粉条生产的组织者和销售获利的主要收益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被告人孙某、付某、颜某先后受雇于邱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综上,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28 03:29 , Processed in 0.04459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