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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出台严禁期房转让等八项举措遏制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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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新网南京5月24日电 (记者 崔佳明)5月24日,江苏南通出台严禁期房转让、商品卓认购后不得更名等八项举措遏制炒房。   当日下午,南通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 ...

  中新网南京5月24日电 (记者 崔佳明)5月24日,江苏南通出台严禁期房转让、商品卓认购后不得更名等八项举措遏制炒房。

  当日下午,南通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降发展。

  今年以来,南通各地为限制炒房行为,调控商品房价格已陆续出了不少实招。如今年3月29日,南通提出,购买二套卓家庭申请卓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40%;5月23日,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卓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出台商品房价格备案新规。

  今天南通出台的八项举措中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报送完善的销售方案,明确开盘的时间、地点、方式、房源信息等内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即时在南通房产信息网和售楼现场向社会公示;商品卓项目开盘后,所售房源必须实名登记,一旦达成认购协议,不得更名;严禁期房转让,暂停受理商品卓合同备案注销手续;所有商品卓项目,一律不得拒绝符合卓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部门价格备案的相关要求;严禁通过毛坯改装修、增加装修项目、抬高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配套设施价格、分销代理、工程款抵扣房、员工福利房等方式变相抬高商品卓价格;严禁捆绑搭售、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附加条件,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虚假广告或期房信息,炒卖期房、房号及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当地房管部门还要求房产企业,开盘次日必须将所有购房人详细情况(包括:房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未售房源等清单报送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作为网签合同备案核查信息。未按要求提交清单的,暂停该企业在本地所有项目网签备案。

  同时,当地房管部门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查处,视情给予警示、约谈、公开通报、列入失信名单、暂缓办理预售许可、暂停或取消网签资格以及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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