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配套费2017版政策发布,即日起,郑州保障性卓不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昨天,郑州市人民政府英了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 ≡于郑州人而言,通知提到了两个利好,包括一个“变化”和一个“不变”。 先说“不变”:此次,郑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简称“城市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收费标准与10年前相比没有变化,仍是每平方米征收170元。 时隔10年,收费标准不变,对咱们来说其实也就是降了。 另外一个“变化”就是,通知提到,“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保障性卓 (经济适用卓、廉租卓、公共租赁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住宅类建设项目,实行免缴城市配套费。” 郑州市财政局联合收费中心的工作人员解读说,10年前保障性卓的城市配套费与普通房产相比减半,而即日起,郑州保障性卓城市配套费将由过去的“减”变为“免”。 如果你的房子是保障性卓,房子面积为90平方米,那么恭喜你,即日起将不必缴纳7650元的城市配套费。 当然已经缴纳的,也不再退还。 小贴士 什么是城市配套费? 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根据通知,凡在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市配套费。按本办法开征城市配套费后,暖气、天然气、自来水入网费停止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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