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三门峡市纪委:我实名举报三门峡湖滨区房屋征收办主任(正科级)马建方违纪违法的事实: 我叫张建军,三门峡人,我实名举报三门峡湖滨区房屋征收办主任(正科级)马建方利用职权违纪违法的事实 : 一、基本情况: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街道上村57号院有7间房子,是我和我儿子的合法财产(有合法手续和依据),在我外出时被外村张振红侵占6间,他说是有人卖给他的。经走司法途径,湖滨区法院(2014)湖民一初第1748号判决书判决“张振红与王桂连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三门峡中级法院(2015)三民字第00178号终审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原本是我们的房院仍归我和我儿子张欣帅所有。 二、举报马建方事实: 1、2016年5月初,三门峡湖滨区会兴街上村政府拆迁工作开始,我把全套合法手续交给湖滨区会兴街道拆迁组组长马建方,但马建方说“法院判决书认为房屋转让协议无效,但我认为有效”。将我的合法房院与张振红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原会兴街道办书记吕宏伟下令上村57号院有纠纷暂停办理,等落实清楚再办理。但马建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强行将我的房院与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张振红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2、马建方违背法律把上村57号院的所有地面附属物及法律不允许买卖的宅基地都给张振红置换补偿。 3、湖滨区2007年及2012年有文件规定违章建筑应无偿拆除,而马建方把张振红加盖在我7间房子上的及在我空地上的本属于应该无偿拆除的违章建筑也给了置换补偿。 4、马建方利用职权将原户主为齐大玲(张欣帅的母亲已去世)的宅基证让张振红冒名顶替。 5、宅基证的面积数据被涂改增多虚报冒领,宅基证涂改明显一看便知,多处与宅基地登记底册不符。 6、现任湖滨区街道办赵宏章书记说知道情况后将拆迁协议压在政府没有给张振红,赵书记和朱书记决定停止一切补偿。但马建方依然给了张振红发安置补偿等费用,照常履行拆迁补偿协议。 7、马建方违法违纪没人追究,还被湖滨区区长李涛(马建方的亲戚)提升马建方到湖滨区房屋征收办当了主任。 马建方利用职权和亲戚李涛区长的权威与张振红不法勾结公然践踏法律,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巧取豪夺我的合法财产,视法律和政策而不顾,违法、违纪、违规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请巡视组予以调查处理。我实名举报的都是实情,我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以往本人发的帖子遭遇过无数次删帖是官员们太有钱啦,花钱删帖在官场大家都心知肚明。可我不怕,实事求是就锲而不舍地告下去,官员你有钱本事大,我没有钱我却有党中央做靠山,对共产党有着坚定的信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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