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展示购车合同图片 昨日早上8点多,市民陈先生和女友匆匆赶到市工商局一楼大厅;;“月月3·15”活动现场。在前来投诉的消费者中,陈先生显得有些局促不安。“我家是农村的,家里给我拿点儿钱结婚不容易,我着急买车,没想到遇到了这事儿。”他说。 陈先生遇到了啥麻烦事儿?他向洛阳晚报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讲述买车心切作决定,一个电话让他慌了神儿 陈先生今年26岁,由于婚期临近,本月5日,急于购车的他来到东花坛一家汽车4S店,在汽车销售人员的推荐下看中了一辆汽车并交了3000元定金。 “我交完定金,销售顾问给我算了算分期付款每月需承担的费用。”陈先生说,汽车全款12.5万元,他想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3年还清,但销售顾问每次算出的还款额都不一样,“其实我当时就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奇怪为啥每月的还款额那么多,但当时心急,我想销售顾问应该不会算错,就没有细算”。 随后,陈先生向该汽车4S店交了2.65万元的首付款,并与其签订了购车合同。后来他回想起来,事情就是在这里“出岔子了”。“我记得当时销售顾问一下子让我签了好多字。”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对这一过程的印象比较模糊,合同也没有细看,“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销售顾问并没有告诉我准确的贷款利率”。几天后,陈先生接到一家自称某汽车担保公司打来的贷款确认电话,当对方跟他确认贷款利率等信息时,他才慌了神儿,“我算了算,按照这个利率,12.5万元的车最后要交18万元,这款我肯定不能贷”。 陈先生再次找到了那名汽车销售顾问,表示自己不想使用分期付款了,想改为全款方式,但遭到了拒绝。后来,他提出不想要这辆车了,希望退款,也被拒绝。无奈,他只好向工商部门求助。 提醒消费者在签格式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 市工商局瀍河分局北窑工商所副所长冯骁在听完陈先生的讲述后指出,近年来,汽车和家具类的投诉比较多,陈先生的经历也较有代表性,具体说来,此事有两点值得注意: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像汽车这类昂贵的商品时,一定要慎重签字,切不可因为买车心急而忽视合同内容。他提醒,一般来说,此类合同均为格式合同,消费者签字时需认真阅读,若对哪项条款有异议,应当在合同备注上具体说明;若无法和商家达成一致意见,就不要签字,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消费者若发现自己吃亏了,应及时用微信、录音等最大限度地留存证据,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在陈先生的例子中,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对一些细节有所隐瞒,但有关部门在执法时,任何说法都需要切实的证据来证明。 进展与汽车4S店协商无果,他向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投诉 ‰骁说,陈先生可与商家协商解决此事,因为商家在消费者购车时可能存在没有充分尽到告知义务等过失,所以建议陈先生把分期付款改为付全款的方式解决这一纠纷。另外,因涉事汽车4S店归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管辖,如果与汽车4S店协商不成,陈先生可继续向该局申请帮助。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陈先生告诉记者,在和汽车4S店协商无果后,他已向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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