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郏县李捍卫宋宏洲孙军伟 ∏法删贴侵犯我的合法权益该当何罪 中共党员、高国众,河南省郏县人士。我的身份证号:410425196212280511。电话:13569595908。 我是案件当事人和我的妻子徐小玲多年来遭到河南省郏县委政法委李捍卫(现郏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群工部长张磊,公安局长宋宏洲(现郏县委政法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孙军伟和(原检察院检察长徐遂根)四家单位长期迫害的受害者。以上四家单位长期对我发生的案件做假案,我很气愤,我就将以上四家单位的非法行为发表在网上,之后,谢谢广大网民的热心支持,我发表的文章点击数达到二百多万,可能是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还是国家政策法规到位的力量。是这些丧心柴为虎作伥的腐败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用最卑鄙的手段删帖,来掩盖他们的罪行。 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20日我看到所在中华网论坛,大河网论坛,天涯社区论坛,,这三家网站上发表的文章被删除,删除的三篇文章有河南郏县李捍卫隐瞒谎报蔑视共产党已升常务副县长一文和答郏县人民检察院与郏县公安局狼狈为奸通知书的真象一文及河南郏县公安局长宋宏洲蔑视共产党和中央领导人一文,删帖者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的法律条款,严重的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们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军伟,郏县委政法委书记宋宏洲,郏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捍卫等人相互勾结,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让人给我打电话,要求我把发表他们的文章删除,我以前发的文章他们多次删除,我忍无可忍,我在网上向河南省公安厅报案,至今无果。可现在我真的不明白,我发表的文章是通过互联网的审核,我个人承担我发表文章的义务和责任,他们为什么让公安局、副局长王晓伟给我说好话让我发表他们的文章删除呢?难道发表他们的文章对他们职务升迁会有影响不成!我很不明白他们要我删除发表他们的文章是什么意思,因此,我不同意他们删帖,可他们就通过非法的手段再次在网上删除我发表的三篇文章,这种不道德的删帖是世界上最可耻的人,为此,我今天特将此实情再次发表在网上,请广大网民朋友关注,同时并给我提出建议:删帖者非法删除我的文章应该到哪里举报?我在此谢谢大家!、非法删贴侵犯我的合法权益该当何罪! 最可恨的是河南省郏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李捍卫(现郏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河南省郏县委群工部部长张磊,郏县公安局局长宋洪洲(现郏县委政法委书记),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军伟,四家腐败权威官员明目张胆的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隐瞒谎报、黑白颠倒、推诿扯皮,让犯罪凶手逍遥法外,我十分愤怒,2009年6月份至今给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总共寄了1000多封快件信(每封信内装有信,材料和证据三份),我每封信都留有存根和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涉法涉诉信访窗口事项交办通知豫政法执监信20092号等等。我又无数次向上级部门控告郏县公安局故意伪造证据,改变抢劫性质一案的(五个问题,七个证据)要求依法确认,郏县检察院就是不给确认,河南枢部门多次指示也不给确认,为了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12年,我又将控告郏县公安局故意伪造证据改变抢劫性质一案的(5个问题、7个证据)要求依法确认的真象又反映到多部门,诉说河南省郏县政法委、群工部、公安局,检察院公开不作为,不落实合法公民反映的真实冤假错案,更让我气愤的是,2012年3月14日上午8点44分,我打电话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遂根,徐检察长说:你去北京五趟,县政法委书记李捍卫说让你再跑北京一百趟,也不给你结果! 后,我和妻子在这漫长的上访道路上总是无果。 河南省郏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三家单位多年来长期扣押省委政法委第五案件评查组对我高国众的案件的评查意见结果,久拖不给并上报结案,此行为,目无党纪国法无法无天,请求上级领导依法责令郏县检察院依法将省委政法委的评查意见结果给我案件当事人,并要求郏县检察院依法针对控告郏县公安局故意伪造证据,改变抢劫性质一案的(5个问题、7个证据)依法核实确认(认定)。敬请广大网民朋友们的关注! 我以上所发表的言论都是真实的,如有不实高国众愿承担一切法律刑事责任,请在此文中的相关人员,如对我发表的言论有异议的,依据刑法,罪名:诽谤罪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到法院依法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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