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农民工在周口打工时受伤难以索赔,方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奔赴当地做工作,被告方最终将200余斤硬币和两箱1元纸币充当执行款。9月27日,干警为清点这些硬币,花了两个多小时。 2016年3月,方城县柳河乡村民李某在周口市淮阳县某塑编公司施工拉楼板时,从房屋框架上摔下造成八级伤残。李某受伤后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工程的发包方淮阳某塑编公司应赔偿其各项损失41563元、施工方赔偿其各项损失43439元。判决生效后,工程的发包方和施工方均未履行义务,李某于今年5月申请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奔赴远在几百公里外的淮阳,对被执行人进行辨法析理,塑编公司最终同意履行义务,但称只能支付现金且不能通过银行转款。 9月27日凌晨5时,执行干警来到塑编公司所在地。打开公司财务室后,干警发现里面堆满了成堆的硬币和成捆的一元纸币。原来,该公司经营的塑编产品主要购买对象系小商蟹们,经常接收到的都是些小面额纸币和硬币。由于过于零碎当地银行不愿清点,无法存入银行,只能堆积在公司财务室内。见此情景,执行干警只好把这些纸币和硬币带回,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现场清点,共带回了200余斤硬币和两箱1元纸币,累计金额4万余元。 回到方城法院已是当晚8时,执行干警从警车上抬下来200余斤硬币和两箱1元的纸币,当面交给了在院内等候的农民工李某等人,他拉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不已,一再表示感谢。(南都晨报记者王 勇 通讯员顾东升 程远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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