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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金融精准扶贫方式创新的实践与思考——以南阳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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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责任担当,也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南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扶贫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金融扶贫产品创新, ...

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责任担当,也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南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扶贫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改进扶贫金融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后续工作面临着任务重、难度大、制约因素多等问题,如何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扶贫工作体系,实现金融扶贫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对整个扶贫开发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精准扶贫的内涵与作用机制

(一)金融精准扶贫的内涵

精准扶贫就是通过确定真正的家庭贫困户和人口,并对其采取切实可行的扶贫措施,以消除导致贫困的种种因素,以达到可持续性的脱贫目标。就其内容而言,精准扶贫主要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和精准考核。所谓金融精准扶贫指的是在精确识别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扶贫金融产品、服务、管理和考核等机制,确保贫困户和人口享受到扶贫金融带来的政策红利,以实现可持续性的脱贫。首先,在精准识别上,金融机构基于建档立卡户名单进行授信调查,以达到精确了解扶贫户的基本情况;其次,基于扶贫户的不同类别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比如针对创业群体、就业群体以及收益群体的差别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最后,通过相应的机制设计,既能够使贫困户获得持续性脱贫,又能使金融机构获得商业可持续。

(二)金融精准扶贫的作用机制

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对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面建成械社会和发展普惠金融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第一,金融精准扶贫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对经济具有反作用。目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并未充分有效的发挥,仍然存在大量资金“脱实向虚”和“资金空转”的现象,而金融精准扶贫政策通过引导金融资源服务于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正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体现方式。第二,金融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械社会的迫切需要。到2020年全面建成械社会是“十三五”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然而,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的公布数据,我国仍3000多万的贫困人口,而要确保贫困人口有效脱贫,创新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则是重要保障措施之一。第三,金融精准扶贫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方式。普惠金融指将金融服务惠及至所有群体,尤其强调的是为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残疾人与其他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为贫困家庭及人口提供金融服务是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同时也是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在这一点上,金融精准扶贫与普惠金融具有高度契合性。

二、南阳地区贫困现状及金融支持情况

(一)贫困人口现状

南阳地处秦巴(伏牛)山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域,所辖10县1市中共有7个贫困县(淅川、南召、内乡、镇平4县为秦巴山区县,桐柏、社旗2县为国家级贫困县,方城县为省级贫困县),涉及832个贫困村、64.5万贫困人口,贫困人数占全市农村人数近1/10。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大,到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二)金融精准扶贫的实践情况

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增强扶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探索创新精准扶贫方式,积极创新产品服务、增加扶贫投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疏通“靶向”扶贫管道,着重突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自我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重点精准指导,加大信贷投入。为确保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南阳银监分局通过理念引导、监管协调,率先在全省推出“4441”扶贫蓄信贷分片包干责任制,鼓励和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紧跟精准扶贫政策节奏,集聚信贷资源优势,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

二是创新产品服务,增强攻坚能力。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改进服务方式,相继推出了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扶贫帮困特色产品、政府贴息蓄担保贷款等贷款抵押或质押方式;创新了扶贫蓄信贷产品,“绿色贷”、“种子贷”、“生猪贷”“惠民扶贫贴息蓄担保贷款”等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开发,使得金融机构精准扶贫的道路变得更加宽敞。如方城联社探索出了“贫困群众进厂务工、信用社信贷支持企业、政府担保贴息、企业增效、贫困户脱贫”的新型精准扶贫模式,以信贷资金为“媒”,让企业和贫困户“牵手”;内乡联社创造性开发出“聚爱扶贫贷”、“养牛扶贫贷”等扶贫类专用信贷产品,为贫困户提供“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产品。

三是金融服务到村,优化金融环境。截至2018年3月底,全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33家、各类机构网点926个,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便民金融服务点6561个,安装助农POS自助结算终端8016台,基本实现全辖乡镇银行物理网点全覆盖和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打通了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金融基础设施的不断增加和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了贫困地区企业和居民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程度。

四是加强银政合作,建立风险补偿。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扶贫办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取得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详细清单,实现与扶贫办、扶贫对象的“双向对接”。同时积极与地方扶贫等部门沟通协作,与地方政府签订扶贫框架协议,推动建立扶贫蓄信贷的风险补偿金,完善风险补偿办法,发挥财政资金对扶贫信贷资金的撬动效应,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

二、金融精准扶贫的难点及制约因素

(一)金融扶贫共享和协调机制不完善。一是扶贫部门与银行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不全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难以通过有效途径识别扶贫对象、核定帮扶方向和标准,无法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大打折扣。二是财政资金投入有限,扶贫贷款发放可持续性差。融资性担保业务具有“花小钱、办大事”的明显效应,但由于地方政府地方财力有限,一些项目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地方自筹难度大,扶贫开发投入主体只能依靠中央、述贫项目支持,金融扶贫贷款所需的担保资金与实际差距较大。三是政策性扶贫资金条块分割,金融介入困难。现有扶贫开发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模式没有形成对金融信贷资金投向贫困群体、贫困地区的引导,导致资金的条块分割和分散使用,资金整合难度大,造成专项扶贫资金不够用,信贷资金富裕不敢投的局面。

(二)信用担保机制和保险机制不健全。目前,贫困地区缺乏有效信用风险分担机制,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很难获得第三方的信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慎贷”、“惜贷”现象。农业保险处于需求与供给不平衡状态,农民和农业组织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但是“高费率”使农业保险的实际参与率长期处于低水平,限制了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一是扶贫信贷风险保障机制缺失。贫困地区经济市场化程度普遍不高,融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主要产权要素市场缺失,农户普遍缺乏有效抵质押物。二是金融扶贫的保障机制不完善。贫困县财政一般比较困难,无法依靠自身财力建立较完善的扶贫贷款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三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贫困地区因灾返贫人口比重较大,商业性保险机构大多不愿涉足农业保险市场,农业保险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保险防返贫的作用尚未发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贷扶贫资金的投入。

(三)金融资源精准扶贫契合度不匹配。一是政府补贴政策的要求与银行放贷条件契合度低,符合补贴政策的贫困户因历史信用差不符合信贷要求,信誉度高的农户、小微企业可申请贷款又不属于国家政策范围,导致补贴难、贷款难。二是金融资源与农业生产契合度低。贫困地区自然条件艰苦,经济发展落后,缺乏必要的项目或产业,银行信贷资金存在着“无用武之地”烦恼。同时农业本身是一个弱势产业,周期长,见效慢,贷款期限与农业产业发展不匹配,不利于金融资源集聚效应发挥。二是扶贫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相对不足。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因劳动能力弱致贫等致贫因素突出,此外贫困地区基建水平低、产业支撑薄弱、增收空间相对有限,银行业机构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与产业发展契合度不高、适应性不强现象。

(四)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滞后。尽管近年来不断加强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的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环境仍然不如人意,需进一步改善。一是信用意识淡薄;二是信用记录不健全;三是信用评级不规范。目前农村信用评级大都由农信社组织评定,没有建立系统的农村信用评级机构,导致金融机构对农户和涉农企业的信用信息掌握不充分;四是市场、制度和信用建设比较滞后。县级政府虽然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红黑榜”,然而由于经济低迷,社会信用与贷款纠纷、民间借贷等交叉渗透,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贫困地区的融资难问题。

三、深化金融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

(一)精准管理,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一是完善金融系统与扶贫开发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各方在信息共享、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协调联动,畅通金融扶贫信息渠道,实现金融扶贫精准滴灌、精准发力,为金融机构扶贫项目和对象的选择以及风险管理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建立由金融管理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重点加大对当地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专业、系统和全面的金融服务。三是调动多方资本与银行信贷资金协同扶贫。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是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作用,健全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担保体系。

(二)精准实策,建立扶贫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建立分层次、广覆盖、高效率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贫困地区服务渠道和能力建设,适量增加贫困地区营业网点,发挥物理网点+电子银行+代理渠道优势,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让贫困地区农户实现“足不出村”的基础金融服务。二是运用“金融+”,将金融机构自身优势与扶盆政策相结合,探索创新扶贫贷模式,推动信贷资金流向当地产业、农户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三是构建“人在网中走,档在格中建,格格有服务”的金融服务新格局,积极发挥网络优势,借助政府网格化信息平台,搭建基层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桥梁,结合“扶贫贷”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提升扶贫功效,填补服务空白。

(三)精准滴灌,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方式。一是按照普惠金融的原则,银行业机构在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制定、设计上要更多立足实际,确保操作上“接地气”,创新设计“扶贫农户贷”“扶贫产业贷”和“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产品,激发贫困农户创业热情。二是创新“龙头企业+贫困农户”“产业+基地+贫困农户+培训”和“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等信贷扶贫方式,简化服务手续,规范服务收费,扩大担保抵押范围,切实降低农户和涉农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强银行、保险、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探索助农贷、助保贷、助贫贷等信贷产品,分散和缓释三农信贷风险,有效支持农村实体经济的发展。

(四)精准扶持,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是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各级政府部门应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督导各部门落实好“红黑榜”制度,为信贷资金可持续进入提供支持;二是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贫困地区示范户等创建活动,将金融与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信息整合,建立贫困地区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帮助农民和农村企业增强信用意识,为扶贫金融的降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总之,面对精准扶贫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利用自身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金融扶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做实金融扶贫这篇大文章,真正做到以扶贫富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风险补偿资金为杠杆,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和管理机制,将扶贫资金和信贷资金进行有机整合,提高金融扶贫的效益和效率,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早日迈入械社会。(南阳银监分局 魏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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