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大局出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确定了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打好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出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金融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力量,同时也为金融业转型发展带来重要机遇。俗话说,金融是实体经济的大动脉,唯有找到金融动脉的“循环动力”和“流向”,方能撬动农村经济发展,解脱一方百姓。因此,金融机构如何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找到切入点,探索行之有效的战略路径,对症下药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已经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亟需研究的命题。 我国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现状:基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SWOT分析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因农而生、伴农成长的产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既是自身使命所在,更是新时代创造的新机遇。本文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为例,运用SWOT分析模型(表1),深入剖析其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取得的成就以及遇到的问题,对于探索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具有重要启示。 (一)优势因素(Strengths) 1.致力普惠金融,服务覆盖“三农”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姓农、为农、惠农”为宗旨,扎根县域市场,是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的金融主力军。以南阳为例,目前全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6家,营业网点536家,实现县域、乡镇全覆盖。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村村通”工作为抓手,至2017年底,全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已经覆盖3148个行政村,累计建成运行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点2627个,布放ATM机555台, POS机8792台,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便捷度不断提高。 2.熟悉农村市场,消除信息不对称 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服务“三农”通常面临着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高风险以及借贷规模小、人口分布不集中导致的高成本两大难题。相对于其他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于县域,扎根农村,熟悉农村发展状况和农民生活情况,在精准扶贫方面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深入调查和了解是其他金融机构不具备的。 (二)劣势因素(Weaknesses) 1.自身扶贫能力有限 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多方配合。虽然各地已成立扶贫工作小组统一协调,但由于地方财力不足,财政资金在贴息、风险补偿、发挥担保功能等方面协调难度很大。金融机构自身扶贫资源单一,各方未形成有效合力,扶贫资金有限,资金撬动效应不明显。 2.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单一 受多种因素制约,金融机构现有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比较单一且“不接地气”,真正为贫困地区“量体裁衣”的惠农金融服务产品开发严重不足,不能有效满足大扶贫战略下的重点项目融资需要,也难以适应个体融资需要,精准帮扶能力不足。 3.扶贫贷款低利率与高风险 一方面,扶贫贷款通常利率较低,而金融机构承担着较高的运营成本,导致金融扶贫往往是微利甚至亏本经营。另一方面,扶贫信贷风险较高、难以分散。农村贫困人口大多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受天气、市场影响较大,贫困人口收入结构单一、还款能力较弱;部分贫困户日常生产生活长期依赖政府补助、救济方式,对于“有借有还”的银行贷款而言,贫困户的诚信观念有待于进一步培育。扶贫贷款低利率高风险与商业银行的盈利性目标冲突,导致银行金融扶贫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机会因素(Opportunities) 1.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械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够运用“融资+融商+融智”等扶贫模式,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精准筛选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确定帮扶措施,不仅“输血”、而且“造血”,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金融解决方案。 2.地方政府扶贫政策支持 以南阳为例,南阳银监分局加强监管引领,指导银行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保持对贫困地区、贫困户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在全省率先推出扶贫蓄信贷“4441”分片包干责任制和聚力支持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建立了信息交流机制、统计监测机制、监管督导机制、定期考核通报机制等工作制度,并扎实有效抓好落实,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截至2018年4月末,全市银行业发放扶贫蓄信贷余额24.12亿元(不含国开行9.74亿元),扶贫蓄信贷余额居全省首位。 (四)威胁因素(Threats) 1.多数贫困农户不具备获贷条件 贫困人群在获得金融资源上存在先天弱势,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获得准入资格。一是贫困农户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从事的传统种植业和养殖业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生产周期长、收入低,扶贫贷款风险高于其他涉农贷款。二是缺乏有效抵押物。由于农村资产的特殊性、抵押物不足的限制,农村贫困人口中真正符合抵押担保贷款发放要求的人群覆盖面较小。从近年“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摸索情况上看,由于土地经营权估值难、流转难等客观因素,在现实操作中存在不确定性。三是一些贫困家庭多为劳动力缺乏或因病致贫,缺乏生产技术和脱贫致富能力,因灾、因病致贫返贫速度快,部分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脱贫致富主管能动性不强。 2.产业带动脱贫能力弱 从我国扶贫攻坚经验看,通过产业带动实现贫困户脱贫是最有效的减贫手段之一。金融参与扶贫能够以产业带动为基本支撑,通过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的主导产业和重要带贫企业,打造产业优势,支持带贫企业发展壮大,进而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脱贫能力。但从目前情况看,贫困村多地处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不高,农业增收增产项目缺乏,涉农龙头企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企业少,规模化经营不明显,带动脱贫能力不足。 3.激励措施与风险分担不规范 一是尚未制定专项扶贫考核管理办法,大多按普通信贷标准发放扶贫贷款,绩效计提和风险追责视同一般贷款管理,风险与收益倒挂,影响金融机构开展扶贫的积极性。目前虽然已制定支持扶贫的工作计划,但要求扶贫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影响信贷人员对扶贫类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二是农业保险市场建设滞后,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不足,风险覆盖面和覆盖率较低,影响各行、社涉农贷款发放的意愿。 金融扶贫的实践探索:内乡农商行的经验 内乡农商行积极融入地方政府“1+2+N”产业扶贫布局,推出了“养牛扶贫贷”、“聚爱扶贫贷”等扶贫贷款产品,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贫困户的帮扶机制和“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层组织+农信社”的扶贫模式,对贫困农户进行“精准浇灌”,力争激活“一池春水”。 (一)形成扶贫合力。内乡农商行主动介入地方政府的“养殖全覆盖”扶贫模式,通过与政府及扶贫办的沟通协调,一是搭建了“银政”、“银企”、“银担”等综合扶贫服务平台;二是与县扶贫办、乡镇政府、龙头养殖企业、合作社等签署扶贫合作协议;三是沟通协调县政府投资控股平台、县蓄担保公司为扶贫贷款提供担保,由扶贫办提供资金作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四是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对接,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政策,切实保证降低各类扶贫贷款的利率水平。 (二)落实四单政策。一是单列信贷资源,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该农商银行单列信贷资源,以人行扶贫贷款为基础,加大扶贫贷款投放;二是单设扶贫机构,成立以三农事业部为主体、其它营销部门和各乡镇营业网点协同配合的工作专班,集中精兵强将,全力发放扶贫贷款;三是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对全县67个贫困村金融服务覆盖情况建立台账,以目标倒逼进度,加快金融服务覆盖面;四是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自实施金融扶贫工作以来,结合实际共研发了“聚爱扶贫贷”和“养牛扶贫贷”、“扶贫惠农贷”等信贷产品。 (三)创新运作模式。该农商银行创新推出了“扶贫惠农贷”、“养牛扶贫贷”、“聚爱扶贫贷”等贷款品种,加大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贫困户的帮扶机制。大力实施“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和“龙头企业+贫困户”的企业扶贫模式,以县内重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在政府设立风险补偿金提供担保和引导贫困户加入养殖专业合作社基础上,该农商银行向每个贫困户发放5万元贷款委托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负责贷款按时付息和到期归还,每年盈利优先向每个贫团户分红。与此同时,利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向每个贫困户发放15万元贷款委托相关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发展畜收养殖业,聚爱合作社按月付息给内乡农商银行(支付农商银行利息3%),最终形成的利差收益,作为贫困户分红,确保贫困户年收入3200元。此模式到期后(三年),牧原公司负责收购猪舍,收购资金用于归还贷款本金。目前,该行仅“聚爱扶贫贷”就发放扶贫贷款8000多户,金额达12.23亿元。 (四)优化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补偿及分担机制。针对“聚爱扶贫贷模式”一方面利用扶贫资金、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共同注资建立融资担保平台;另一方面由牧原公司参与并负责定期分红和到期回购猪舍来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针对“养牛扶贫贷模式”一方面由县扶贫办与农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提供风险补偿金,农商银行按照协议杠杆率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5%,贷款到期后春牧养殖有限公司收回母牛,偿还贷款本金;另一方面由扶贫办补贴的到户增收资金5000元及每个养牛周期(七个月)每户提供5000元收益,三年五个周期共25000元一并作为风险保证金全额存放在专项风险保证金账户内进行质押担保,同时,春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乡村振兴背景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思考和建议 (一)深耕“三农”、发挥地域优势 1.坚守市敞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农村中小金融要坚守“三农”市敞位,积极响应并落实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着重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质量,激发落后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把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三农”发展的关键环节、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 2.利用地缘优势,精准识别对象 涉农金融机构要利用“本乡本土”和“地缘人缘”优势,立足当地、沉下身子,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信息,摸透本地市场,主动与地方政府部门及扶贫机构沟通协调合作,依据贫困户生产、收入、资产等实际,确定刚性的精准识别措施,探索建立金融扶贫档案,精准识别贫困地区有生产能力及金融服务需求的贫困户,以及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小微企业、种养殖大户等建档立卡,明确扶持对象。 (二)加强信贷产品和模式创新,推进产业扶贫。 1.结合产业发展,拓展“致富空间”。一是积极依托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有效解决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合组织的融资问题,支持地方产业发展。二是探索建立“银行+农户+保险公司”的扶贫模式,银行提供贷款助力贫困户,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提升扶贫有效性。以创新金融服务,适时推出“产业扶贫贷款”,为贫困户“输血”脱贫。三是 “特色产业贷”扶持企业发展,以增加就业带动贫困户脱贫。采取“公司+农户+银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银行”“龙头企业+农户+银行”的产业化扶贫模式,拓展金融脱贫模式。 2.创新金融产品,分享“扶贫红利”。一是继续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积极的态度和灵活的方式,结合“两权”基本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创新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信贷产品进行创新,推出期限更长、办理更方便的扶贫贷款品种,为扶贫事业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扶持。三是创新担保方式。在原有多户联保、个人担保的基础上,引进担保公司担保、农村房屋抵押担保、合作社为农户担保等模式,进一步增强贫困户的融资能力。 (三)构建金融扶贫长效机制,优化风险控制 1.建立风险补偿及分担机制 一是建立扶贫融资信用担保体系。针对贫困农户、涉农小微企业等难以提供可用于抵押或担保的财产、缺乏可以显示自己信用的衡量标准的实际,可在财政支出中按比例提取启动资金,建立多层次信用担保机构,以及由财政、银行、企业及社会共同出资建立担保基金。二是探索创新扶贫信贷抵押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农村房屋、土地使用权、活体养殖物、大棚等抵押贷款方式,最大限度盘活贫困地区农村生产资料。三是完善农业保险。由政府部门牵头,大力引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提高农户的抗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2.建立激励机制提高金融扶贫积极性 加强对扶贫主体的政策引导和效用评估,制定专项扶贫考核管理办法,健全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长效政策扶持机制给予金融扶贫贷款利差补贴、财政优惠、信用担保和专项支持,通过财政手段弥补金融精准扶贫较高风险溢价,在财政扶贫资金带动下,提升金融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针对性和安全性,避兔信贷投放“广种薄收”、“大水漫灌”的弊端,实现金融与扶贫双赢。通过信贷政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金融扶贫。 (四)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增强信贷扶贫能力。 1.开展银政合作,搭建“互助模式”。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联系,利用政府开发项目,引领金融扶贫方向,结合银行自身实际,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及时提供扶贫资金支持。二是建立完善“银政合作、抱团发展、互助脱贫”新模式,以蓄扶贫贷款等优惠政策为载体,组建“抱团发展”互助小组,实现精准扶贫目的。三是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协调,争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2.利用扶贫再贷款,提供“脱困动力”。一是争取人行扶贫再贷款。以扶贫工作为契机,积极向当地人行争取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并争取优惠利率,降低扶贫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支农、扶贫能力。二是在金融扶贫中充分利用好扶贫再贷款,有效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杠杆作用,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南阳银监分局 肖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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